uedbet体育官网_uedbet体育平台-app*投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交通出行 > 机动车服务
关于调整南宁市学习驾驶机动车路段的通告(南公交规〔2022〕18号)
发布日期:2022-05-25 17:25     撰稿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南宁市部分道路作为学习驾驶机动车路段。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南宁市各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应当在以下道路上进行,其他道路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

(一)市区范围

1.茶泉大道双向,单程里程约4千米。

2.三石路(长岭大道路口至中石化原油建设工程屯里油库)双向,单程里程约2.5千米。

3.平云大道(平原路口至绿地城展示中心前路口)双向,单程里程约3.4千米。

4.江南大道(清川大桥底至西明桥底)双向,单程里程约3.8千米。

5.堤园路(三津大道到智兴路口)双向,单程约5千米。

6.龙堤路(飞龙路至阳峰路口)双向,单程约5千米。

7.新际路(科园大道至南宁生物科技中心大楼段)双向,单程约2千米。

8.相思湖北路(罗文大道路口至下雷路路口)双向,单程约1.5千米。

9.傍岭路(傍岭路青环路路口至傍岭路青山大桥底)双向,单程约2.5千米。

10.灵龟路(灵龟路青环路口至灵龟路龙岗大桥底)双向,单程约1千米。

11.明阳六路(明阳大道至南北大道)双向,单程约1.2千米。

12.南北大道(明阳六路至滨水大道)双向,单程约1.2千米。

13.发展大道(发展大道永和路口至发展大道宝源路口)双向,单程约3千米。

14.伏波大道(伏波大道狮山路口至伏波大道太和自在城门口)双向,单程约2.5千米。

15.武鸣区X037县道0km至8km+300m段(城市大道往腾翔镇岔路口至造幸砖厂)双向,单程约8千米。

16.S514省道73KM至88KM段(宁武镇西江河宁武桥头至宁武镇华山村思务屯)双向,单程约15千米。

17.武鸣区新宁路(上河路口至荷塘路口)双向,单程约2.5公里。

18.武鸣区北门路(红岭大道路口至九里村大路屯路口)双向,单程约1.4公里。

(二)宾阳县

1.G322国道(西环路工业品市场路口至邹圩镇路口段),单程里程约16千米。

2.X487县道(葵扇岭至古辣高速路口段),单程约26千米。

3.X490县道(黎塘镇永安东路水泥厂路口至永安东路页岩砖厂段),单程约12千米。

4.X028县道(新桥镇至思陇镇马槽路口段),单程约12千米。

5.G358国道1571km至1560 km路段(黎塘工业园区至新圩镇),单程里程约11千米。

6.G358国道1575km至1603 km路段(黎塘转盘至案山),单程里程约28千米。

(三)横州市

1.X472县道(双江口至南乡街)双向,单程里程约5千米。

2.新平公路(新福街至三阳桥路段)双向,单程约5千米。

3.S310省道(马毡村至藤山村路段)双向,单程约5千米。

4.X470县道(那良村至石塘街)双向,单程里程约5千米。

5.X470县道(榃白村至青桐街)双向,单程约5千米。

6.X482县道(福塘村至关塘村)双向,单程约5千米。

7. X471县道(那阳十字路口至谢圩十字路口)双向,单程约5千米。

8.G324国道(良村至良圻路口)双向,单程约5千米。

(四)上林县

1.G242国道(澄泰乡金鼓水泥厂至三里镇南南铝公司火电厂),单程约7千米。

2.G242国道(3485KM+200m大丰镇清光坳路口至3490km+500m明亮镇徐霞客广场),单程约5千米。

3.S309省道(49km+200m西燕镇加油站至46km+100m江卢村小学),单程约3千米。

4.S309省道(15km+600m白圩镇万白路口至10km+200m狮螺街),单程约5千米。

(五)马山县

1.G210国道(白山镇大同村委至白山镇新汉村委),单程约12千米。

2.G210国道(白山镇新汉村委至白山镇金轮洞处),单程约8千米。

3.G355国道(1934km古零收费站路口至1941km古零上级路口),单程约7千米。

4.S211省道(周鹿镇周鹿街287km至石塘街275km),单程约12千米。

(六)隆安县

1.S215省道(151km+700m南圩糖厂路口至172km+500m古潭乡水果市场路口),单程约25千米。

2.X508县道(5km小林村路口至24km那桐大桥路口),单程约19千米。

二、以上学习驾驶路段的投入使用,应以道路上设置的学习驾驶路段标牌为准,请通行上述道路的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三、在上述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或符合自学用车标准且经检验合格及取得有效期内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车辆,并在取得相应资质的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同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原有在用的各学习驾驶机动车路段于2022年6月1日零时起停止使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实施学习驾驶机动车行为;

五、在机动车科目三驾驶人考试活动开展时段内,除相应考试考场的专属工作车辆外,严禁各类驾校的教练车辆通行各机动车科目三驾驶人考试路段;严禁在考试路段实施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相关活动。

六、除本通告指定的道路外,南宁市范围内其他道路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此通告为准。市区指定如有变动的,以发布通告并且现场设置交通标牌指示为准。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