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特殊教育科201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成立于1992年,于2005年6月增挂南宁市培智学校的牌子 ,隶属南宁市民政局。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南宁市区户口,年龄7周岁,具有第二代残疾证,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无严重情绪行为的中、轻度适龄智障儿童。
二、招生计划
本学期开设一个一年级新班,班级学生配额为8—12人,学制实行六年制。
三、报名要求
(一)南宁市区户籍的适龄智力障碍学生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家庭户口簿;(核原件交复印件)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3. 第二代残疾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4.计划免疫接种卡;(核原件交复印件)
5.2014年7月1日后测试的智商测定结果表;(可到我中心门诊或各医院测试)
6.病史检查及证明其智力障碍等有关资料。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家庭户口簿;(核原件交复印件)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3. 第二代残疾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4.计划免疫接种卡;(核原件交复印件)
5.2014年7月1日后测试的智商测定结果表;(可到我中心门诊或各医院测试)
6.病史检查及证明其智力障碍等有关资料。
7.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8.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9.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四)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来校签订入学协议办理入学手续。
(五)开学注册时间:2014年9月1日注册,9月3正式上课。
(六)报名地点:南宁市新阳北三路3-1号
(七)联系电话:0771-2237612
四、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以及有效地维护教学秩序,对学生中如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家长应如实告知,并提供本年度的健康体检报告;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入学后,如因病不适合继续在校就读者,需休学治疗。
(二)在完成本市区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对外地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智障儿童,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招收。
(三)其他事项由南宁市培智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