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官网_uedbet体育平台-app*投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教育培训 > 职业教育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15:30     撰稿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定于近期对市属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驻邕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经市人社局或市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南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参照执行。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设定,主要检查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以及教学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情况。检查将采取自查、核查和现场评估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年度检查材料报送

年度检查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报送。

(一)《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附件1);

(二)《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细则评估表》(附件2,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自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校上一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依法审计的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除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原件一份、PDF格式电子版一份,其他材料须交盖章纸质版两份、盖章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四、年度检查步骤

(一)自查及报送材料阶段。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按照年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检,填写《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和《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自评一栏),根据要求准备年检材料,于5月1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所在辖区人社部门进行年检。

(二)审核评估阶段。我局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及《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要求,对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随机抽取培训学校、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三)公布及验证阶段。根据检查评估意见,提出年检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相关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需将年检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报备,由我局一并向社会公布。

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持《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到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理验证手续;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年检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限期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生,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估。对经整改后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社会公布,并将整改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移出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同时抄送市行政审批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一)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或者未保障学校党组织履行职责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校舍、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六)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的;

(八)违反规定招生,或者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九)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或者设立分校的;

(十)未依法履行公示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有关材料、财务状况等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实的;

(十一)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二)有其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年检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和迎检准备工作,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相关评估检查的证明材料要做好台账,以便备查。现场评估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则视为没有该项材料。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送材料的,或拒不接受年检的学校,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本次年检工作由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3楼1301室

联系人:饶冯斌、廖祖贤、侠婷婷,联系电话: 0771-2192890

附件:1.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

2.2022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