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社规〔2019〕1号)文件精神:“五类人员可自主选择广西区内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政府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现有李月娟等58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56人,城镇失业登记人员2人)在南宁市绿城南方职业培训学校等2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其中:初级保育员45人,初级中式烹调师11人)。现对李月娟等58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9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uedbet体育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请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衡阳西路11号uedbet体育平台:人民政府人社局
邮 编:530003
监督电话:3132678 3834682
附:南宁市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直补个人)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