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编码:12450100052702901T3452014040000
办理时间:19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总责任人: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科科长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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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工伤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的; ?
2.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和(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的. 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近亲属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南宁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原件1份;
2.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验原件;
3.涉及第三责任人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的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需提供:
(1)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验原件;
(2)人民法院出具的 中止(终止)执行文书,验原件。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六)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八)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发送短信通知
联系电话:0771—12333
附件:《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