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编码:12450100052702901T3452014072000
办理时间:个人办理,即时办结;
单位办理,1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总责任人: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按月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办理方式:
1.手机APP自主认证
⑴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通过二维码扫码下载“南宁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自主认证。
⑵通过手机访问http://www.laolai.com或在手机的应用商城下载“老来网”手机APP进行自主认证(下载安装注册后,有操作流程提示)。
2.电脑网上自主认证
登录网站:基于多重生物识别技术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用户操作中心http://116.10.194.35:8713/yd进行网上自主认证。(详见网站上的认证操作视频)。
3.通过资格认证部门现场办理
⑴居住本市的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指定认证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⑵居住区内其他地区的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认证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⑶居住区外的人员可登录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ning.gov.cn)下载及填写《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经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由本人将认证材料邮寄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
⑷境外定居(含港、澳、台)的人员经境外有关机构协助认证后,由本人将认证材料邮寄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
办理材料:
1.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认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采取其他方式认证的,提供:
(1)《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此表由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单位、本人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街道、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等认证盖章),原件1份;
(2)居住在国(境)外的,由居住国使领馆,或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台湾地区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原件1份。
(3)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花名册》,原件1份。
3.协助异地认证的,提供:
(1)待遇发放地社保机构(外省)出具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原件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现场办理:
(一)南宁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认证点;
地址:南宁市各乡镇、居委会(社区)。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申报受理大厅24号窗
地址:东悦巷6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发送短信通知
联系电话:0771-12333、58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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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13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xlsx
1.5.13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