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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参保、转移、退休篇)
发布日期:2022-06-11 12:28     撰稿人: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来源: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参保、转移、退休篇)

一、参保范围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村居民;

(三)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设立的外国组织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所雇用的中方从业人员;

(四)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

(五)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一)线下办理:

1.所需材料

单位增员: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2)特殊人员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

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验原件;和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②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验原件;

③属于港澳台人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验原件;

④属于外国人参保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验原件。

单位减员:

1)《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

???2)特殊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①失踪或死亡停保提供:失踪、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等,验原件。以上信息均无法提供的出具个人承诺书。 ②出国定居提供:外国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或中国退籍证书,验原件。?③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验原件;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各经办服务点办理业务.

2)待信息录入系统后,办理缴费手续(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

3)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线上办理

1.单位线上办理

单位增员申报:

①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点击“我要办”点击“参保人员增员申报” ???选择“网上经办”???点击“增减员业务”???点击“职工增员申报”录入带*的必录项???点击“提交”即可。

②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 点击“我要办”点击“参保人员增员申报” ???选择“网上经办”???点击“增减员业务”???点击“职工批量增员”,下载模板,依照例子填写表格,红色为必填项???点击“批量参保”导入数据,即可。

单位减员申报:

①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点击“我要办”点击“参保人员增员申报” ???选择“网上经办”???点击“增减员业务”???点击“职工减员申报”录入“证件号码”或“人员编号”???点击“查询”。“参保人员减员申报信息列表”中显示减员人员信息???点击“减员申报”,弹出“人员信息”方框,录入带*的必录项???点击“提交”即可。

②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点击“我要办”点击“参保人员增员申报” ???选择“网上经办”???点击“增减员业务”???点击“职工批量减员”,下载模板,依照例子填写表格,红色为必填项???点击“批量减员”导入数据,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办理:

1.“广西医保服务”网站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点击“我要办”???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录入带*的选项,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即申报完成。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点击“我要办”???点击“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录入带*的选项,点击“提交”,即申报完成。

2. “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爱南宁”APP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①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进行“实名认证”成功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点击“我要办”???选择“灵活就业参保”???点击“经办服务”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录入带*的选项,点击“下一步”???上传相关材料,点“提交”???确认信息正确后,点“提交”,即申报完成。

②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更多”???点击“智慧医保”???登录“医保服务平台”???操作步骤参照“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①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进行“实名认证”成功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点击“我要办”???选择“灵活就业参保”???点击“经办服务”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核对带*的选项,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正确后,点“提交”,即申报完成。

②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更多”???点击“智慧医保”???登录“医保服务平台”???操作步骤参照“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办理流程

三、缴费标准


参保个人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方式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市民中心。

(二)其他缴费方式

1.税务部门合作的12家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办税服务厅。

五、缴费时间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季、半年、年的第一个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代为扣缴。

六、医疗保险年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一)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

诊或住院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查费、一般诊疗费、 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自费医疗费用等,下同),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在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 售药

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的退休人员,可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统一扣缴。

(四)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

分可从其个人账户中扣缴。

(五)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

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八、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一)办理转移条件

1.办理转出的条件:

1)医疗保险未退休

2)已暂停参保缴费

3)有实缴年限且无欠费

4)缴费截止时间不晚于当前月

2.办理转入的条件:

1)医疗保险未退休

2)已正常参保缴费

(二)办理途径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线下各办事大厅

九、在职转退休

(一)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

2.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3.实际缴费满5年(含广西区内转入年限,不含省外转入年限)。

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南宁市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应知事项

1.人员范围

已办结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需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员。

2.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含10日,与增减期一致)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期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每月11日后可申报下一期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

3.享受退休待遇起始时间

每月10日前(含10日,与增减期一致)申报在职转退休,符合医保退休待遇条件的,从申报当月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因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或有应缴未缴保费的,从保费足额到帐之月起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4.其他注意事项

①参保人员有南宁市(含县区)以外缴费年限未办理转入南宁市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前请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手续办结后再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否则审核缴费年限时无法将异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②如单位不再承担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后续的医疗保险费用(含一次性补缴保费和每年的大额医疗保费),请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及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继续逐年缴费或自行办理退休手续。

(三)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应知事项事项

1.人员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需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类型包括:

①基本养老保险已办结退休手续的人员;

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办理退休的,男满60、女满55周岁的人员。

2.享受退休待遇起始时间

申报在职转退休后,符合医保退休待遇条件的,从申报当月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因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或有应缴未缴保费的,从保费足额到帐之月起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3.其他注意事项

①参保人员有南宁市(含县区)以外实际缴费年限未办理转入南宁市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前请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手续办结后再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否则审核缴费年限时无法将异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足且不打算一次性补缴的,不用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有视同年限材料的,可先提供《档案审核表》或人事档案申请审核视同年限,等缴足年限或打算一次性补缴时再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的,在职转退休申报时间不能早于缴费截止时间,如1月已缴费至6月,则1-5月不能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需6月及以后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