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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土地整理修复 促进多个产业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20-11-10 11:26     撰稿人:南宁晚报     来源:南宁晚报

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提出,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根据方案,整治任务主要包括农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四大部分。其中,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

统筹和规范多元化资金投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供长期信贷支持。各县(区)应当将整治区域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所得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用于项目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建设。

社会资本投资整治区域且流转经营农业集中连片面积规模1000亩以上,允许安排使用不超过3%(最大不超过200亩)流转经营面积的建设用地从事旅游、康养、文化、体育、设施农业等相关开发建设。

此外,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农村发展、村庄建设合理需要的,可在县域内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扩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并依法依规修改规划。

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前提下,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依法自愿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整治后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集体企业(厂房)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

今年,南宁市开展实施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改革集成试点(青秀区、横县)启动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到2022年、2025年,南宁市各县(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分别有3个、10个以上。


相关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