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定点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请报告;(申请人向金陵镇人民政府申请);
3、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土地权属文件和地籍图(核原件,收复印件);
6、 所申请位置路网图一份(1:500或者1:1000);
7、属企业性质的单位,须提供工商注册文件(当年有效,过期无效);
8、根据项目类型不同,规划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计算机绘图费
2、收费依据:劳201162-1
3、收费标准: A1:200元/张;A2:10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