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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29 08:59     撰稿人:uedbet体育平台:人民政府     来源:uedbet体育平台:人民政府

一、“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城区政府于今年4月下旬启动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发改局牵头,在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协调衔接会,确定中期评估报告的思路,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征求了城区各相关部门意见。于9月底确定初稿,并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二、“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规划纲要》实施中期主要指标情况

在《规划纲要》提出的32项指标中,26项指标达到进度要求,占总数的81.25%;6项指标低于进度要求,占总数的18.75%。

1、经济发展类指标。有9项,全部为预期性指标,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2020年目标为516.36亿元,年均增长10%,2016年完成354.04亿元,增速11.1%,2017年完成391.36亿元,增速10.5%,2018年1-6月总额为216.42亿元,预计2018年全年增速达到10.5%;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指标2020年目标为6662万美元,年均增速达7%,2016年完成5270万美元,增速10.95%;2017年完成6800万美元,增速为29.03%,2018年1-6月完成13262万美元,增速为301.88%。三次产业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为3∶56∶41,2016年城区三次产业比重为:2.7∶54.5∶42.8,2017年为2.2∶55.9∶41.9,2018年1-6月为2∶42.6∶55.4。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为41%,2016年为42.80%,2017年为41.90%,2018年1-6月指标达到55.4%,综合来看以上4项指标均达到进度要求;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指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指标、财政收入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本级口径)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5项指标低于进度要求。2016—2017年年均增长分别为: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4.9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5.48%、财政收入-3.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本级口径)1.60%、固定资产投资-9.15%,分别低于预期目标3.1,1.52,9.4,4.4和19.15个百分点。

2、科技创新类指标。有2项,均为约束性指标,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指标2020年目标为2.30%,2016年和2017年分别达到3.19%和3.58%,2018年1-6月投入增速为4.6%;本级科技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比例指标2020年目标为1.10%,2016年和2017年分别达到1.01%和1.04%,维持目前的投入,2018年能基本完成指标目标,综上所述,以上2项全部达到进度要求。

3、生态建设类指标。有9项,其中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到1.65吨标煤,2016年、2017年分别降低了1.04%、5.07%,但2018年1-6月上升了2.11%,参照自治区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年均下降3%的控制值,规划中期,城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指标达到《规划纲要》提出目标要求;耕地保有量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在4.00万公顷,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4.51万公顷和4.49万公顷,2018年1-6月为4.38万公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在85%以上,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指标均控制到90.00%、89.47%、91.91%;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指标到2020年要按年度完成南宁市年度下达任务,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城区均完成了南宁市年度下达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降低指标(市级未下达任务,视为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率指标(市级未下达任务,视为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无相关统计数据,视为完成),以上7项为约束性指标。森林覆盖率指标2020年目标要求达到25.42%,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年预测数)均维持在29.04%;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2020年目标要求达到13.30平方米/人,截止2017年底指标达到25.8平方米/人,以上2项为预期性指标。9项指标全部达到进度要求。

4、社会事业类指标。有12项,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在6.50‰,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区分别达到7.13‰、8.68‰、8.00‰(2018年为预测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在99%以上,该项指标已纳入市级考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指标2020年目标在99%以上,2016年和2017年指标均达到100%,2018年起不作为考评指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指标2020年目标达到100%,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城区分别达到95.76%、98.41%、98.51%;适龄儿童入学率指标2020目标达到100%,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城区均达到100%,以上5项为约束性指标。城区常住人口指标2020年目标为125.00万人,截止2017年指标达到123.38万人,2016-2017年年均增长3.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2020年目标为36744.0元,年均增速高于7.00%,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398.63元(增速8.40%)、30642.12元(增速7.90%),33683元(预测数),预计增速达到9.9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2020年目标为16232.0元,年均增速高于10.00%,2016年、2017年、2018年指标分别达到11006.27元(增速9.20%)、12095.89元(增速9.90%),10208元(预测数),预计增速达到9.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指标2020年目标为60%,因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区2016年、2017年指标分别到达89.75%、90.5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2020年目标为超过7.5万人, 2016年、2017年、2018年指标分别达到1.6737万人、1.6708万人、1.67万人(2018年为预测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2020年目标控制在3.80%以下,2016年、2017年、2018年指标分别控制在2.83%  、2.78%、2.75%(预测数);初中生毕业升学率指标2020年目标达到98%,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指标分别达到97.00%、97.50%、97.60%,以上7项为预期性指标。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因城区特殊原因及国家政策调整未能达到进度要求,其余11项达到进度要求。

(二)《规划纲要》指标实施中期情况的说明和主要问题

城区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经济平稳运行、社会事业扎实推进。《规划纲要》中社会事业类指标完成较好,说明城区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在各项社会事业上取得较好成绩。部分经济类发展指标未完成主要是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

城区经济发展缓慢受工业领域的影响较大: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工业发展困难以及统计基数核减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直接影响了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二是建成区内基本无新增用地,在库项目少。三是企业投资意愿减弱,重大工业项目推进缓慢,近期无法形成新的增量。四是受去库存政策影响,拉低了GDP增长速度。五是部分传统大企业外迁,制约工业总产值增长,工业新增动能不足,导致城区整体经济发展势头呈现放缓态势。其次是服务业领域,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住宿业、餐饮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规模小,企业增长乏力,行业过于集中单一等缺点。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传统服务业发展增速放缓且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三、“十三五”后半期建议调整的指标

(一)建议调低《规划纲要》指标目标5项,取消总量目标3项

1、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到2020年目标总量为1186.19亿元,年均增速为8%。建议将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年均增速由8%调整到7%,同时取消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目标总量指标。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到2020年目标为年均增速为7%。根据经济增长和常住人口规模,建议将城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年均增速由7%调整到6%。

3、财政收入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2020年财政收入目标为51.67亿元。结合实际建议将城区财政收入年增长指标调整为4.5%,同时考虑国家统计方法调整,取消财政收入到2020年总值指标。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本级口径)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目标为18.1亿元。结合实际建议将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本级口径)年度增速指标调整为4%,同时考虑国家统计方法调整,取消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本级口径)到2020年总值指标。

5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结合实际建议将城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增速指标由10%调整为5%。

(二)建议取消《规划纲要》指标(共5项)

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降低指标。由于市级未向城区下达考核任务,建议取消。

2人口自然增长率指标。由于人口政策调整,建议取消。

3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标。由于指标纳入市级考评,建议取消。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指标。该指标已不作为考评指标,建议取消。

5生活污水处理率。该指标城区无法获取统计数据,建议取消或修改为“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建议校正调整《规划纲要》指标(共3项)

1、三次产业比重指标。《规划纲要》提出城区三次产业比重到2020年目标为3∶56∶41。建议将到2020年城区三次产业结构比方向性地调整为2∶38∶60。

2、更改指标名称2项。原社会事业类指标“城镇调查失业率”建议修改为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值不变。原社会事业类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建议修改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目标值不变。

(四)建议增加《规划纲要》指标(共1项)

为了更好反映城区经济发展状况,建议增加地区生产总值(本级口径)指标,为年度增速指标。

四、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推进的对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服务业、工业、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作用

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创新,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向心集聚,培育城区科技创新发展动力。

(三)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积极促进教育均等化发展,积极提高卫生能力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水平,加快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高就业保障水平,强化脱贫攻坚力度,结合城区全面脱贫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加大就业创业扶贫力度,开展特定贫困人口攻坚,推进扶贫脱贫攻坚迈上新台阶。

(四)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让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

(五)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全力破解制约城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