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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10:05     撰稿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9日

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桂政发〔2021〕46号),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进新时代首府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体育强市建设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南宁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主线,全面提升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水平,形成健全完善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6%以上,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建有体育公园(体育综合体)12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12个以上,健身步道800公里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5块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建成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创壮乡首府全民健身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三)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

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主线,将创建工作融入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突出高点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对接群众健身需求,注重顶层设计,贴近时尚引领,勇于争先创优,以更高、更远的视角,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及全民健身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力争成功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推进一批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四)健全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推进全市辖区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明确计划实施各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完善未达标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健康惠民工程服务群众健身项目,为公园、社区配套建设篮球场、气排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桌等一批体育场地和设施,满足周边群众健身娱乐需求。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建有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建有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构建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严格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未达标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城市更新、改造配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配建体育健身设施。支持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和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水城建设、街头绿地建设、绿道建设等工作,增设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着力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难题。倡导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新模式,挖掘和释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潜力。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绩效评价及资金补助政策。鼓励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高地,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就近健身。

加强户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在邕江等城市内河沿岸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摩托艇、皮划艇、桨板、龙舟、路亚垂钓等水上健身休闲运动项目设施。在马山、上林等县(市、区)的山地、丘陵地区建设登山步道、攀岩、拓展等运动场地。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冬季项目运动场地。继续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5块以上。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继续办好元旦冬泳活动、社区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酷动先锋”南宁城市运动系列挑战赛、体育黄金联赛、龙舟赛、解放日长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老年人健身养生嘉年华等具有南宁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赛事,积极发掘形式更新颖、内容更丰富、参与度更高的全民健身活动,健全“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系列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开发漂流、皮划艇、桨板、帆船帆板、尾波冲浪、摩托艇等休闲项目,扶持推广珍珠球、毽球、投绣球、武术、高脚、板鞋、花炮、龙舟、舞龙、陀螺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丰富社区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运动会,推动实现“天天有活动,人人能运动”。推进南宁户外运动核心区域建设,持续打造马拉松、自行车、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及低空运动等赛事活动品牌,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利用当地特色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依托民俗节庆和少数民族传统节庆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成“一地多品”发展格局,丰富全民健身活动的内容供给。全市每年举办县级以上赛事活动达300场次以上。

(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做好国民体质检测服务。实现国民体质检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常态化。依托南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各县(市、区)监测中心(站),采取固定站点监测和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方式,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体育运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社会健身指导员结构,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到2025年底,城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2%。

(七)健全体育健身组织服务体系。

发展壮大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完善市本级、指导各县(市、区)依法成立本级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足球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及若干具有本地特色或群众需求的体育协会,支持群众性体育组织、城镇社区及行政村体育组织和健身站点建设发展。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室(中心)和文明实践所(站)的体育服务功能,扩大基层体育组织覆盖面。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鼓励体育组织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到2025年底,全市在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00家以上。

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构建有支部、有场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服务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和参与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参与人次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八)促进重点人群健身均衡发展。

支持重点人群开展健身活动。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点,多渠道、多层次引导和支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制定实施重点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健身指导力度。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未成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提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水平。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提供适合重点人群的公共体育服务,推动重点人群积极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

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健身干预,鼓励各类学校成立体育项目青少年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健全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县(市、区)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 1 至2 项体育运动技能。加快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

(九)加快打造南宁体育产业核心区。

建立健全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以建设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为契机,根据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完善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县(市、区)体育产业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各类体育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体育产业集聚区,构建特色鲜明、良性互动的体育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南宁体育产业核心区建设。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有竞争力的体育龙头企业,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坚持“项目为王”,加快体育重大项目建设和新项目落地实施,促进体育行业投资稳定增长。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参与投资体育产业项目。扶持发展一批体育赛事运营公司,深挖赛事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三企入桂”行动工作部署,招引国内的体育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南宁。推动建立以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为主、门类多样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丰富体育产业发展业态。深化体育与旅游、康养、文化、农业、林业、商住、会展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运动休闲集聚区,建设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和精品路线。支持建设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运动康复和医学相结合,探索建设一批体医融合综合体;争取将中国(南宁)—东盟体育产业博览会纳入中国—东盟博览会系列展会活动;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等产业,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升级。充分利用体育影响力大、参与性强的特点,增加体育在健康、体验、新奇、互动、娱乐等方面的元素,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文化消费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丰富线上线下体育产品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扩大体育消费。大力发展健身休闲、户外、航空等时尚并具有消费引领的运动项目,不断增加全市体育产业示范品牌,增强体育消费的内在动力。鼓励探索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促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培育夜间休闲健身聚集地,拉动“夜健”消费水平。

(十)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融合发展。落实《“健康广西2030”规划》与《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进一步树立“大健康、大体育”理念,促进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文融合、体农商融合、体育与民族融合以及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全民健身与各行业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信息等方面的“九大”融合。

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建设,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按照“一校一品” “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动每年举办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建立校内联赛、校际联赛、夏令营(冬令营)三级联赛一体化竞赛体系,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不断发展。配合自治区筹备举办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落细、做好南宁赛区赛事活动各项工作。

推动体卫(医)融合发展。完善大众健康管理向依靠体育健身“主动、前端的健康干预”的发展,健全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大力发展康复医学和运动医学,加强运动处方师培养,试点推进“体医融合”社区体育健康促进项目,健全“体医融合”医生队伍,推广应用运动处方。

促进体旅融合发展。结合各县(市、区)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美食、非遗、特产资源,推动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鼓励乡村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植入乡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普及推广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开发以体育为主,融合文化、健康养生、娱乐等综合内容的组合产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市。

(十一)创新性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发挥民族体育示范项目引领。按照对传统优秀文化系统性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思路,坚持分类指导与统筹规划原则,开展区域合作,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形成保护的合力,不断挖掘和传承少数民族体育特色项目。打造民族传统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和节庆,办好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活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支持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项目教学和展示活动。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产业结合模式,将竹竿阵、会鼓、打扁担、抛绣球、滚铁环、舞龙、板鞋竞速、高脚竞速等群众参与度高、娱乐性强的民族体育项目引入旅游景点,进学校,提升其文化内涵,弘扬传统文化,使其真正融入群众生活得以传承和发扬。

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深度挖掘。充分利用壮乡首府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富集优势,深度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文化优秀资源,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民族、地域文化及地理、自然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方便参与、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可持续性发展的全民健身活动。继续打造宾阳县舞炮龙,马山县会鼓、打扁担,隆安县龙舟,青秀区芭蕉香火龙、壮族斗竹马,邕宁区壮族抢花炮、高脚竞速,良庆区香火龙、香火球,武鸣区抢花炮、珍珠球、抛绣球、舞狮、舞龙等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

(十二)深化体育健身对外交流合作。

开创体育对外交流新格局。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体育交流融入“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力度,共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深化与体育强市在体育人才、体育训练、体育康复、体育旅游、体育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气候、生态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区外省市运动队到南宁开展训练。

增强城市国际体育赛事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强与东盟国家运动员互访,组织双边体育竞赛、培训,鼓励民间体育组织交流,开展具有特色的民间体育活动,持续打造并丰富中国—东盟系列赛事,以体育为媒、以棋会友、以球传情,不断增强与东盟国家体育文化交流,打造面向国际特别是面向东盟的重要区域赛事中心城市,增强城市国际体育赛事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服务“南宁渠道”升级。

(十三)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并借助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及节庆体育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提高全社会对全民健身价值的认识和关注,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加强“三微一端”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健身故事,每年宣传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健康模范人物、家庭、组织,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立“大体育”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多元共治的“大群体”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各级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十五)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吸纳医务人员、社区文体工作者、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教练等专业人才加入,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六)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重视运动安全的科普教育,开展运动安全线上和线下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增强安全锻炼意识。加强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设运动健康促进站点,配备简易医疗设施,有条件的馆场建议配置除颤仪等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健全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七)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全民健身和公共体育服务中的应用与融合,完善“互联网+全民健身”服务平台—运动绿城,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健身指导、国民体质监测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化、数字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市民的体育休闲、健身场馆、赛事活动等提供全方位及完善的信息资源及互动服务。对于新建(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

(十八)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市体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在2025年对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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