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区共布设1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其中北湖、大自然花园、二十一中、区农职院、沙井镇街道办、市监测站、英华嘉园、红星社区为2023年国控考核点,仙葫为清洁对照点,五象、沛鸿中学为市控点,所辖四县一市及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各布设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评价。
2023年1月,南宁市空气质量为优10天,良20天,轻度污染1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5%;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0%;O3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1.1%;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3%;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综合指数为3.66,同比上升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