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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平台: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6 09:50     撰稿人:西乡塘卫计局     来源:西乡塘卫计局

辖区各相关单位:

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平台: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6日


uedbet体育平台: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医疗救助解困一批”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扶贫办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桂卫发〔2017〕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南府办〔2017〕69号)精神,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和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南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统一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推进健康南宁建设,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和孤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保证所有农村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救治,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 2018 年,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达标率 100%;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患有国家确定大病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得到集中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电子健康档案全覆盖。到 2020 年,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左右,个人就医费用大幅降低;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18/10 万、9.5‰和 7.5‰以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惠民医疗政策体系。

1.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对未享受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城区财政全额补助。

牵头单位:城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城区扶贫办、城区民政局、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2.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牵头单位:城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城区民政局、城区物价局、城区扶贫办、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3.建立健康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和探索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适当给予一次性保费补贴,所需经费由城区筹措。

牵头单位:城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城区扶贫办、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符合其它社会救助条件的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给予救助。

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城区扶贫办、城区财政局、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 10%的部分,制定兜底保障方案,予以适当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需占药品总费用 95%以上,严禁医疗机构将住院病人的部分医药费用转移至门诊收费,降低住院费用总额,规避费用控制政策。

牵头单位:城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城区民政局、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二)完善基层能力建设体系。

1.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提高有贫困村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供给主体能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和后期管理工作。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 1 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非卫生院所在每个行政村有 1 个标准化卫生室。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发改局、城区财政局、城区住建局、城区国土分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为卫生院免费培养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和订单定向医学专科生。鼓励和引导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执业,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按南宁市下达的任务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分批次到南宁市卫生学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依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并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在线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选派具有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市级及以上医院接受免费培训。制定出台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具体办法,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教育局、城区人社局、城区财政局、城区编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推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城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简化医疗程序,适当减免医疗费用。

牵头单位:城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城区扶贫办、城区民政局、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三)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1.落实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协助南宁市落实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城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措施,配合市级医院与城区乡镇卫生院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发改局(医改办)、城区财政局、城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大病分类专项救治行动。按照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

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的原则,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筛选出疾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的大病和慢性病开展分类救治、实施靶向治疗。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新发早中期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先天性白血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落实自治区实施的“光明行动”,救治白内障贫困患者,并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集中救治病种。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肿瘤放疗化疗等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对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救治的疾病,特别是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地方病、高发病,开展专项救治。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城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城区人社局、城区扶贫办、城区财政局、城区残联、城区红十字会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推行农村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镇为单位,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做到每人建 1 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 1 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为符合慢性疾病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 1 次健康体检。签约服务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人社局、城区扶贫办、城区财政局、城区发改局(医改办)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4.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积极搭建健康扶贫慈善救助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慈善救助。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贫困家庭。在农村开展免费应急救助培训,提高农村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及自救互救的技能和水平,减少因灾因意外造成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实施各类免费或减免费用的诊疗救治慈善项目,优先向农村贫困患者倾斜。

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城区残联、城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城区扶贫办、城区卫计局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四)完善基层疾病防控体系。

1.强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惠民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营养改善、地中海贫血防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婚检率、孕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 95%、80%、93%以上。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民政局、城区人社局、城区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登记在册管理率达到 80%以上。做好传染病防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5%以上,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 85%。落实国家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贫困患者治疗覆盖率达到90%。加强地方病监测,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民政局、城区教育局、城区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改厕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 80%左右,水质达标率大幅提高,有效预防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发挥大众传媒导向作用,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爱卫办)、城区扶贫办、城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区水利局、城区环保局、城区教育局、城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五)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以市级医院挂牌建立城区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为基础,实施以城区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的比重逐年提高。到 2020 年全面推开多种形式

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 100%以上。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编办、城区人社局、城区财政局、城区物价局、城区食药监局、城区发改局(医改办)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2.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围绕“老百姓愿意在基层首诊,基层能够看得好,上级医院愿意转下去,医保等配套跟得上”的目标,加强制度衔接和政策互动,确保分级诊疗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到2020年度,实现 100%双向转诊;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让贫困群众放心就近就医。

牵头单位:城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城区人社局、城区发改局(医改办)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建立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的高效推进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与配合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诊疗信息等互联互通和动态管理,促进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协调推进。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统筹组织实施。

(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工

作台账,在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基础上,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患病情况全面摸排核实,及时将其纳入健康扶贫救治范围。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对因病致贫返贫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更新,为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加强统筹整合,资金保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投入责任,多层次、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城区财政要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做好评估验收。要将健康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内容,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考核管理,并建立层级督查制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好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重点对组织领导、患病贫困人口分类救治、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推进。

(五)广泛宣传引导,确保人人知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新媒体等手段,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关注、重视、支持、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