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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7 10:31     撰稿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医保局研究决定,现将《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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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的指导意见(试行)》(桂卫规〔2017〕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0〕5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

一、明确签约服务包的种类及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涵盖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两类。基础服务包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详见《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内容及收费标准》(附件1);个性化服务包是在基础服务包选项的基础上,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和签约居民的个性化需求,由机构和居民进行协议确定,具体可参考《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内容及收费参考》(附件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内容是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须在签约服务协议书中列明。

二、明确签约服务费的标准及分担机制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服务,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三方分担,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财政可予以适当补助。基础服务包收费标准暂定为15元/人/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10元(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核算,专项管理)、医保基金支付5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居民门诊统筹支付;未参保人员由个人承担)。个性化服务包的收费标准参照《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项目收费依据明细表》(附件3)合理确定。个性化服务包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个人按规定予以支付;面向健康或亚健康居民提供的健康管理项目(医保规定的项目除外),双方按约定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由个人支付;服务包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签约、收费须经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对象双方自愿,并按规定签订协议。为引导居民主动签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对签约居民负担的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服务费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优惠部分可由县(区)、开发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签约居民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一次一般诊疗费。

三、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的支付挂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专账,按照“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按照实际签约人数将签约服务费按年或季度支付给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及与家庭医生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签约服务费的分配比例,具体由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财政、医保等部门组织制定。

四、明确签约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资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效签约服务人数及签约服务项目和工作量,按季度进行考核结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纳入专账管理后,剩余资金统筹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资金。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南社保发〔2017〕165号)(附件4)要求及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五、其他要求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包内容。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需求,重点围绕慢性病管理,遴选能开展、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服务项目,组成单一或复合型的个性化服务包,供签约居民自主选择。如果个性化服务项目超出现行文件规定,按照自治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办理,并随着居民健康需求的改变,及时对服务包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和家庭医生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和优秀家庭医生事迹宣传,吸引居民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把相关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每类服务包适用的签约对象公布于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家庭医生团队要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与签约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定期向签约居民发送健康知识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宣传信息,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影响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年度内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评估实现全覆盖,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解决“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鼓励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查工作,并通报督查结果。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内容及收费标准

??????2.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内容及收费参考

??????3.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项目收费依据明细表

??????4.《关于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南社保发〔2017〕165号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