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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1-02-04 17:46     撰稿人: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1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及《南宁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脱困解困领发〔2019〕2号)的要求,对国家资助覆盖不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建立南宁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资助标准: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2.资金用途及目的

对我市县区所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未享受国家义教生活补助的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标准: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县区补助)项目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00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办根据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20年资金安排情况,按照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报来的年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核定学生资助指标,并分解下达资助资金。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将市本级资助拨付给县区、开发区,各县区、开发区再将经费下达到所辖学校。据统计,2020年共实际资助县区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440人次,其中2020年春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8406人,2020年秋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394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在南宁市教育局领导下,认真贯彻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要求,对我市公办、民办九年义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学校后直接转入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或食堂就餐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申请及核准确认程序、发放管理等环节均参照广西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关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执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我办根据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20年资金安排情况,按照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报来的年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核定学生资助指标,并分解下达资助资金。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将市本级资助拨付给县区、开发区,各县区、开发区再将经费下达到所辖学校,资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学校后直接转入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或食堂就餐卡。项目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招投标。因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调整,本项目年初预算1000万元,经市财政局同意本项目调减652.5万元,实际下达给各县区开发资金共计347.5万元。其中2020年3月《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南财文〔2020〕70号)下达县区、开发区项目资金500万元,2020年11月《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学期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南财文〔2020〕734号)下达县区、开发区资金-152.5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

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学校后直接转入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或食堂就餐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申请及核准确认程序、发放管理等环节均参考广西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关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执行,项目纳入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二、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及时、足额发放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根据评定名额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立一级指标,并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细化过程是在与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价法,通过调查问卷及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制作了电子化的调查问卷发放给受助学生,以不记名的形式由受助学生对项目相关情况开展调查。评价人员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最后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自评报告。

(三)本次绩效自评的局限性

由于开展问卷调查的时间为学校放假期间,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不是全部受助学生,故学生满意度调查的结果不代表全体学生的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年初绩效目标为:2020年计划用1000万,对县区4800名小学生,4160名初中生进行资助,主要通过生活补助的形式,资助金发放致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内,以达到以下目标:确保资助发放公正透明,资助金足额发放。

经主管部门及市财政局同意,调整年初绩效目标为:2020年计划用347.5万元对县区未享受国家义教生活补助的困难学生给予补助,主要通过生活补助的形式,资助金发放致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内,以达到以下目标:确保资助发放公正透明,资助金足额发放。

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立一级指标,并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对县区补助)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资助小学人数

根据公示评定名额,100%发放给困难小学生


产出数量

资助初中人数

根据公示评定名额,100%发放给困难初中生。


产出质量

发放资助对象错误率

2%


产出质量

资助对象合规率

≥95%


产出时效

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

2020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率

不超预算总额1000万元

不超预算总额347.5万元


社会效益

提升我市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

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压力有减轻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资助对象对此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

≥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入

2020年南宁市本级财政拨付项目总经费共计1000万元,专项用于给予我市公办、民办九年义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投入程序及审核过程符合规定,资金到位及时。因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调整,本项目年初预算1000万元,经市财政局同意本项目调减652.5万元,实际预算347.5万元。2020年项目资金下达给各县区共计347.5万元,各县区实际支出金额268.04万元,预算执行率77%。

项目投入自评分为7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规定的资助标准规定执行:

资助指标分配。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上报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情况为依据,结合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20 年预算情况分配下达,并适当向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贫困县进行倾斜。资助对象为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家庭贫困材料进行核验;

评议和公示。学校组成评议小组公平、公正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金发放。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6 月 30 日前完成寄宿生生活费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在 12 月 30 日前完成秋季学期发放工作。由学校统一发放,一次性将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的银行卡或饭卡内,并及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贫困生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小学人数”,指标值:根据公示评定名额,100%发放给困难小学生。“产出数量—资助初中人数”,指标值:根据公示评定名额,100%发放给困难初中生。在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据可依、执行有效、资料齐全、风险可控,已及时足额100%发放给受助学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产出质量—发放资助对象错误率”,指标值2%。“产出质量—资助对象合规率”,指标值≥95%。2020年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发放流程严格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规定的资助标准规定执行,未发现受资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情况。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指标值2020年12月31日前。2020年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已按照按规定春季学期在6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2月底前将资助款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率”,不超预算总额347.5万元。2020年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区、开发区共计347.5万元,资金未超过当年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提升我市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指标值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压力有减轻。据统计,2020年共实际资助县区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440人次,其中2020年春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8406人,2020年秋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394人。在我市就读的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压力有减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30分(拟设分值满分3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对象对此项资助工作的家庭满意度≥90%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90%。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三)总体自我评价结论

1.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7分,其中:

投入指标7分,产出指标50分,效果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问卷调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在南宁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定量化评估认定方法,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识别。

2016年3月,我办制定《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同时,精心设计《家庭经济困难量化评估表》,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是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是否孤儿、是否残疾学生、是否低保家庭学生、家庭主要成员状况评分、家庭收入来源评分、家庭赡养情况评分、在校学习、生活消费等,分一、二、三个档次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予以赋分,经过民主评议,科学排序,按照学生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档次。

2. 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增强资助体系完备度。

我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现行国家学生资助体系的状况,设立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大大增强了资助体系的完备度。该项目有效地填补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补”项目的空白,让更多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让他们得以安心就学。

(二)?存在的问题

1.?还未制定该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由于绝大多少受助学生为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存在客观困难。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根据《南宁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脱困解困领发〔2019〕2号)的要求,应给予未纳入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补”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让更多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让他们得以安心就学。

2.改进措施

建立健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制度,制定项目资助工作标准化流程,确保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