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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发布日期:2021-02-04 17:48     撰稿人: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精神,为帮助我市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建立南宁市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制度,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均可申请资助。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资助款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以下简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项目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部门预算安排资金76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20年底,南宁市各县区所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812名贫困大学新生享受资助,共发放补助资金724.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精神,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有关学校能够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的发放工作。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的发放实行“统一管理、银行代发、直接到人、及时足额”的原则,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或学校通过银行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项目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招投标。

2.项目管理情况。

各县区和有关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每一批次的资金做到认真审核和发放,项目纳入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二、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及时、足额发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确保大学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760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并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立一级指标,并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细化过程是在与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价法,通过调查问卷及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制作了电子化的调查问卷发放给受助学生,以不记名的形式由受助学生对项目相关情况开展调查。评价人员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最后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自评报告。

(三)本次绩效自评的局限性

由于开展问卷调查的时间为学校放假期间,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不是全部受助学生,故学生满意度调查的结果不代表全体学生的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年初绩效目标为:2020年投入760万元,资助我市各县区所辖学校19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确保大学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

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立一级指标,并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数量指标

依据受助学生资助评定标准经申请、公示无异议且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1900

质量指标

公平、公开组织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受助学生100%符合条件

时效指标

资助发放及时率

≥90%

成本指标

经费按要求全部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成本控制有效

760万元,4000元/人,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社会效益指标

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各区县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

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对此项资助工作满意度

≥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入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南宁市2020年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经费760万元,专项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投入评分标准,因受疫情影响,高考及高校招生、新生入学等工作较往年有所延迟,因此该项目资金在分配、下达到县区的时间较往年相对延后,该项目指标自评分为9.5分。(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16〕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对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县区学生资助办和各学校在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3.产出

(1)数量指标—依据受助学生资助评定标准经申请、公示无异议且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指标值:1900人。

2020年,我市各县区共有1812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获得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724.8万元。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9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质量指标—公平、公开组织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指标值:受助学生100%符合条件。

各学校严格按照发放流程,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给予资助,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时效指标—资助发放及时率”,指标值:≥90%。

2020年南宁市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已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资助金额724.8万元,资助1812名贫困学生上大学,未发现有应助未助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无法入学的情况。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成本指标—经费按要求全部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成本控制有效”,指标值:760万元,4000元/人,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2020年南宁市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已按照4000元/人的资助标准发放到实际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手中,共发放补助资金724.8万元。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益

(1)“社会效益指标—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各区县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指标值:有效提升。

2020年度我市各县区共资助1812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通过对贫困大学新生的资助,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受助学生对此项资助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90% 。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共有1424名受助学生对本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评价,评价为满意的学生占98%以上。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三)总体自我评价结论

1.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8.5分,其中:投入指标9.5分;产出指标49分;效果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问卷调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20年市财政安排的760万元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符合《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各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激励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对县区补助)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为重点,聚焦提升“精准资助”工作水平,紧盯教育脱贫攻坚目标,不断增强贫困学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积极研发推行“南宁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大数据比对功能”,将教育系统学籍、扶贫、民政、工会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整合,按照“学校收集学生基础—导入系统自主比对—系统反馈学生家庭身份”的关系形成完整高效的应用体系,并将比对的结果导出作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类型的依据及时给予资助。通过大数据比对“让数据多跑路,系统多运算,群众少跑腿”,也减轻了学生因为提交贫困证明材料而产生心理负担,以更高效和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式促进学生资助工作。

三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补助资金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或学校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政策知晓率。2020年5-6月在全市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印发《致毕业生家长一封信》《求学·助学助考手册》等政策宣传资料20.3万份。8月期间,我局陆续在《广西日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人民网、南宁市教育局公众号等主流媒体、网站上密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共10次,各高中学校还通过学校LED屏、主题班会等渠道播放我局制作的两则“学生资助政策动画宣传短片”,进一步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率。8月2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我市“十三五”以来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为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更换时没有做好交接工作,新接手的资助工作人员对资助政策规定的流程工作要求、资助标准不熟悉,导致工作推进不够及时;二是有的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信息不准确或银行卡状态不正常,导致发放失败或多次发放不成功的情况,影响了整体工作推进。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将在2021年建议各县区修改大学新生资助工作方案,将资助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实施过程中按照“录取一批、资助一批”的原则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学校资助队伍建设,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向学生做好宣传引导,提高资助工作和补助款发放的效率。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