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根据自治区做好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及今冬低温冷冻天气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南宁市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1年1月18日-1月31日。
二、调研内容
(一)相关县区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二)相关县区2020年度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及维修工作开展情况;
(三)相关县区多灾易灾乡镇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情况;
(四)各县区、开发区今冬低温冷冻天气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三、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用县区、开发区自查与市局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调研内容,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加快工作进展(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月28日前报市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与此同时,市局将组成调研工作组,对部分县区通过工作座谈、查阅资料、基层走访等进行实地调研,到县区实地调研具体时间由市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面细致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调研内容,逐一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查找不足,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建立健全台账。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相关工作规程与规定,完善和收集整理好各项工作台账资料档案,规范工作的开展。
(四)严明工作纪律。调研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工作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