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官网_uedbet体育平台-app*投注

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设计变更项目1-9月有关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8-10-26 16:30     撰稿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设计变更项目1-9月有关信息公开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督机构 设计变更内容
(依申请公开)
项目变更原因
(依申请公开)
项目变更依据
(依申请公开)
变更审批单位
(依申请公开)
变更结果
(依申请公开)
相关纪要
(依申请公开)
备注
1 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 南宁市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市建管中心(5521549)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凤岭南路立交工程涉及三岸变电站进出道路修建相关事宜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8〕22号)文件精神,凤岭南路立交项目设计高速公路的拓宽及匝道建设,现状道路需废除约500米,导致三岸变电站维护车辆无法通行进出变电站,考虑到变电站需要定期维护,为确保维护车辆能正常进出变电站。 南重点办纪要〔2018〕22号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二A:通过通泰路—高铁东侧便道—K19+750现状下穿高速公路通道接入现状便道后通往变电站。请建设单位与变电站管理单位书面沟 通确认维护车辆的规格以完善道路设计,并组织设计单位补充路基排水设计大样图,同时确保整个路段不存在不良地基处理。 南建纪要〔2018〕187号 续建
2 昆仑大道立交辅道RA、PB下穿东环快速路飈道 辅道FB、FA下穿东环快速路,受中石化石油管遒影响,导致无法完成整个右半幅隧道建设。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东环快速路右幅安全通行,加快项目建设,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一,即待辅道FB、FA下穿东环快速路右幅隧道可实施的部分完成后,在隧道边界线处砌筑1米厚砖墙,然后用砂砾石回填至路床标高,再按路面结构层要求完成建设。同时,请设计单位在“保留现有的钢板桩支护”的前提下对方案进行优化。
由于此项变更发生的前提是短期内无法完成石油管道迁改,因此本次会议仅对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论证,是否实施此 方案取决于石油管道实际迁改进度,请建设单位将此情况报市重点办协调后,并根据市重点办的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南建纪要〔2018〕316号
3 昆念大道立交辅道FA桥合PFA0、匝道G桥合PZG0、C桥合PZC3施工问题 由于辅道FA桥台PFA0、匝道G桥台PZG0、匝道C桥台PZC3 的基坑开挖深度较深,且桩基位于现状人行道内i-h,人行道 存在110kV高压电线、10kV高压线、燃气管道、污水管道等。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减少安全隐患,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即(1)G匝道桥P0桥台由扶壁台变更为轻型桥台,桩顶高程抬高约加,基坑开挖深度相应减小;(2)G匝道桥PO桥台抬高3.15米,桩基数量由原设计的4根调整为3根,底高程不变,桩长由25m增加到28.l5m;(3)辅路FA桥PO桥台抬高1.5米,桩顶高程抬高l.5m(基坑开挖深度相应减小1.5m),桩底高程维持原设计,桩长由增长到36.5ra;(4) 对3座桥桥台靠近昆仑大道侧基坑及电杆采取必要的防护。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和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
4 昆仑大道立交匝道C、面道G和辅道FA上跨那考河桥桥涵施工问题 匝道C、匝道G和辅道FA跨那考河桥原设计采用满堂支架 施工,目前那考河已完工并投入运营,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68号、〔2018〕6号、〔2018〕40号)等文件要求,桥梁跨河段无法按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68号、〔2018〕6号、〔2018〕40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减少对那考河河道及边坡的破坏、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二,即跨河段采用钢管贝雷梁支架进行施工,其佘保持满堂支架不变。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并补充相关变更依据资料。 南建纪要〔2018〕364号
5 昆念大道立交涉及K1+790~K1+880段右侧边坡滑坡处理问题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段右侧(西侧)为挖方边坡,坡度为1:2.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边坡表层覆盖有厚度1.5?7m不等、土质松散的杂填土,且近期降雨较多,导致边坡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沉降变形。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一,即采用桩板式挡 墙+坡面削坡处理。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并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文件第三点的第(一)点的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6 昆仑大道立交涉及兴宁区消防大队出入口变更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段右侧(西侧)为挖方边坡,坡度为1:2.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边坡表层覆盖有厚度1.5?7m不等、土质松散的杂填土,且近期降雨较多,导致边坡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沉降变形。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一,即采用桩板式挡墙+坡面削坡处理。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并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文件第三点的第(一)点的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7 南字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一安吉大道连接线工程项目涉及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通通信线路迁移方案 目前在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安吉大道连 接线工程施工红线内存在涉及弱电通信管道影响到整体施工。 南重点办纪要〔2018〕95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8〕95号文精神,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将原有涉及弱电通讯的架空管线永久架空回迁至施工红线处的方案。 南建纪要〔2018〕371号
8 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略一期一邕武路立交工程1、2号路灯专变接电方案 路灯箱变需在供电局报装并确定接火点,现经电力专项设计细化方案后确定接电方式,报市城乡建委论证。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一邕武路立交工程1、2号路灯专变接电方案:电源接110kV永吉站永狮线911线邕武路1号分接箱,从该分接 箱新建电缆至新建邕武立交1号路灯箱变,路径长约400米,从邕武立交1号路灯专变新建电缆至邕武立交2号路灯专变,路径 长约540米,电缆管沟采用开挖直埋敷设方式。请设计单位对电缆管沟回填料按原材料回填夯实。 南建纪要〔2018〕239号
9 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昆仑大道立交工程1~4号路灯专变接电方案 路灯箱变需在供电局报装并确定接火点,现经电力专项设计细化方案后确定接电方式,报市城乡建委论证。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昆仑大遒立交工程1~4号路灯专变接电方案:电源接110kV昆仑站10kV昆郡II916线39号塔和40号塔之间电缆新建开闭所,从新建开闭所新建电缆至1号路灯专变,其中电缆井#1至#2段、#6至#7段#9至#10段的电缆管遒采用顶管,其佘采用开挖直埋敷设;从新建开闭所新建电缆至2号路灯专变,其中电缆井#1至#2段的电缆管遒采用顶管,其佘采用开挖直埋敷设;从新建开闭所新建电缆至3号路灯专变,其中电缆 井#16至#17段、#22至#23段的电缆管遒采用顶管,其佘采用开挖直埋敷设;从新建开闭所新建电缆至4号路灯专变,其中电缆井#16至#24段、#28至#29段的电缆管遒采用顶管,其佘采用开挖直埋敷设。请设计单位对电缆管沟回填料按原材料回填夯实。
10 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凤岭南路立交工程路灯专变接电方案 路灯箱变需在供电局报装并确定接火点,现经电力专项设计细化方案后确定接电方式,报市城乡建委论证。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南宁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 改快速路一凤岭南路立交工程路灯专变接电方案:电源接改造后 的青凤乙933线路三岸三支队22号杆,新建电缆至新建凤岭南 立交1号路灯专变,该段电缆管沟采用开挖直埋敷设;从新建凤 岭南立交1号路灯专变新建电缆至新建凤岭南立交2号路灯专变,该段电缆管沟采用顶管敷设方式。请设计单位对电缆管沟回填料按原材料回填夯实。
11 柳南高速公路改快速路工程(三岸收费站—那容互通立交)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道路主线绿化工程 该项目原设计绿化方案是按城市快速路绿化风格进行设计,形成绿树成荫的绿化效果。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项目现场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延续民族大道绿化工程的风格进行绿化提升。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报市林园局审批后,按市林园局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南建纪要〔2018〕364号 续建项目
12 边坡绿化工程 由于设计单位本次提交的设计变更方案设计深度不足,难以 指导工程实施。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 方案进一步优化,报市林园局审批后,按市林园局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3 关于K6+977段箱涵出入口边坡处理设计方案变更的事宜 在项目道路拓宽过程中,K6+977段北侧涵洞口存在涵洞接长后新建箱涵涵身延伸进入挖方边坡山体内的现象,如对边坡重新开挖调整所需用地已超出原设计边坡用地红线。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避免增加征地工作、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二,即涵洞口北侧设置出口衔接道路,涵洞出口衔接段K0+000~K0+045设置重力式挡土墙,挡墙最大支挡高度≤5m, 挡墙顶分级开挖边坡,挖方边坡高度为6m,设置一道宽2m平台,第一级边坡坡度为1:1.75,第二级及以上边坡坡度为1:2.0。 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同步考虑挡墙绿化,并补充相关变更依据资料。 南建纪要〔2018〕419号
14 在蓉茉大道节点跨线桥桥下设置停车场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7〕148号)与(南重点办纪要〔2018〕97号)的文件精神,在蓉茉大道节点跨线桥桥下设置停车场。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7〕148号 与 南重点办纪要〔2018〕97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一,即桥下停车场共设置238个小型汽 车停车位、2个闸机、2个岗亭,面积约11534平方米;桥下中分带中部设置2个出入口和蓄车区,与快速路辅道相连接,以降低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对辅道车辆的影响;场地内车位与蓉茉大道间设置一条3.5米宽种植乔木的绿化带。请建设单位组织 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
15 K7+566.310段护管桥跨径变更 该段开挖施工前已邀请石油公司对地下石油管道进行初步勘探,设计单位根据初步勘探结果设计了护管桥方案,但在开挖时发现,地下两根石油管道距离较近,原设计方案无法满足《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文件第二点的第(二)小点“油气管遒与两侧桥墩(台)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米”的要求。 《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地下石油管道的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即取消原设计中桥跨中间的桩基,将两跨16米的护管桥变更为一跨30米的护管桥。同时,请建设单位组 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
16 关于K5+200-K5+500段、K5+600-K5+981段轻质 混凝土基底换填处理 该项目K5+200~K5+500段、K5+600?K5+981段原设计是轻质混凝土回填段,按施工图开挖至设计标高并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现这两段的地基承载力无法满足设计要求。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日后的行车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 计变更方案,即继续往下开挖基础,直至能满足设计的地基承载力要求为止,并对超挖部分采用轻质混凝土回填。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并补充相关变更依据资料。
17 五合互通立交匝道路面修复期间交通导改组织方案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8〕59号文件精神,同意建设单位 委托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对五合匝道三条匝道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五合匝道进行病害处理,涉及的检测费用、病害处理费用、修建便道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南重点办纪要〔2018〕59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尽量减少路面维 修时对交通的影响、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 的交通导改组织方案二,即1.为了不中断改路线的交通,改造WS匝道、SW匝道之前,需要在WS匝、SW匝遒左侧拼宽一条车道用于施工期间车辆通行;2.改造ES匝道和SE匝道之前,为方便五合片区居民出入向东出入柳南高速公路,需在ES匝道和SE匝道左侧拼宽一条车遒用于施工期间车辆通行;3.合兴路 采用半幅封闭半幅施工的方式,五合互通立交匝遒原有砼路面的病害处理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板换板方案。同时,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
18 南宁市羁押中心 南宁市公安局

边坡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由于边坡支护工程用地属于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南国土资复〔2018〕1号),项目完成后按林业部门的要求,须进行边坡林业复垦,由于设计时未考虑边坡林业复垦土及边坡排水引水的条件,需对该土石方工程的边坡设计进行补充及变更。 南国土资复〔2018〕1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保证市羁押中心周边水土保持,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对边坡进行喷播草种与撒播草种、对边坡削坡以及回填坡面覆土的方案。 南建纪要〔2018〕400号 新开项目
19 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一期工程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侧边坡回填 项目北侧边坡回填作业位于轨道地铁1号线结构上方,受轨道地铁1号线出现上浮及结构变形的限制,结合安全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再按照原设计方案进行回填作 业。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专家及各部门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北侧基坑回填采用EPS板并设置架空隔离结构的方案技术上可行。但应从以下几方面再进行进一步优化:一、加强施工过程中对边坡及隧道的监测监控措施。二、进一步优化回填结构尺寸及施工措施,严格控制附加荷载不超过30Kpa的要求。 南建纪要〔2018〕110号 投产项目
20 南宁会展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南宁市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市建管中心(5521549)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完善工程BC地块室外总平慢行系统柱子调整设计变更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项目推进会议纪要》(〔2017〕165号)文关于广场东南角扶梯室外张拉膜柱子调整的问题。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项目推进会议纪要》(〔2017〕165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调整方案:将张拉膜柱子移至扶梯外,确保行人路线顺畅。请项目业主组织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计划。 南建纪要〔2018〕239号 投产项目
21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完善工程A地块调整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变更 在建设过程中因使用单位用电需求发生变化,根据《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7〕96号)文件精神,关于调整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方案调整的工作要求。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7〕96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依据《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7〕96号)文件精神提出的调整方案:采用柔性组件对称布置,调整后光伏系统的发电量为448KW。
22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完善工程BC地块标识系统设计变更 由于该项目在建设工程中发现原设计图纸的标识导向牌、多功能厅及VIP室都无法满足现行要求,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了标识导向牌、多功能厅及VIP室设计图纸变更。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标识导向数量、更改多功能厅及VIP室名称标识牌。
23 场馆标识优化变更事宜 根据自治区政府《研究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7〕85号)和南国展函〔2018〕1号的要求,场馆标识需要在现有分区的基础上新增中文分区标识,并力求简洁、直观。 《研究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建 设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7〕85号)和南国展函〔2018〕1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优化方案。 南建纪要〔2018〕261号
24 A地块室外重载地面设计变更事宜 为更好地满足会展布展的使用需求,根据南宁国际会展公司关于新建场馆室外地面(面积为10929m2)与现有场馆设计等级相一致的要求,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按照国标《06J305重载地面、轨道等特殊楼地面》提出的设计方案。
25 会展中心周边市政交通完善工程设计变更事宜 石园路工程会展路排水管迁由于道路不能全封闭实施, 因此,难以放坡开挖。在实施过程中,因现场地质条件与原设计存在差异,需在钢板桩施工中增加引孔措施。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增加引孔方案。
26 由于排水管基槽仅2.4m宽,无法用原土回填压实。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保证施工质量,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回填材料更换方案。
27 由于会展中心西侧边坡使用时间较长,西侧环道工程好有缘国宴前段进场时,实际检测边坡承载能力低于原设计。桥梁部分结构与原有边坡结构实际位置冲突。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项目结构安全,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结构形式优化方案。
28 跨线桥工程P9、P10号墩位于民歌湖内,原计划利用民歌湖放水期施工,但由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需要,民歌湖一直处于高水位,为保证跨线桥墩顺利施工。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增加施工围堰和承台钢板桩支护方案。
29 跨线桥工程P14、15、16号墩原计划采用放坡开挖工,受竹溪大道交通通行压力影响,难以提供施工场地。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确保竹溪大道交通畅通,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钢板桩支护开挖方案。
30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完善工程(ニ期)竹溪大道跨线桥工程路灯箱变工程方案调整论证事宜 为满足项目照明用电需求,设计安装一台S13-M-80/10/0.4kV 变压器,电源接凤岭站凤春917线路竹溪中路8号开闭所。设计方案已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方案。
31 南宁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建综合管廊有限公司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一蓉茉大道北延长线 (长堆路延长线一昆仑大道)工程涉及中石化屯里油库整体搬迁新建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相关变更
1.将受影响路段的综合管廊平面线路往东侧偏移,绕避坐落在中央分隔带上的桥墩;
2.桥墩坐落的西侧侧分带受影响段的侧分带和人行道相应向西偏移,桥墩坐落的东侧人行遒受影响段相应往东偏移。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保证管廊主体机构安全,以及中石化屯里油库新建配套铁 路专用线的顺利通行,经与会专家及各部门讨论,同意专家组意见:
1.将原桩号K4+350处的燃气通风口及引出口整体往南偏移,将原桩号K4+475处综合舱通风口往北偏移;
2.人行遒拐弯处应设圆弧连接、辅道拐弯处应接顺交叉口以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
南建纪要〔2018〕287号 投产项目
32 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一期)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标相关变更方案 沙井大遒清川桥底改造及五一路口、南乡路口立交项目的施工红线范围内有弱电通信管线影响项目的正常施工,因此需临时将原有弱电管线迁出道路红线范围,待管遒具备回迁条件后,将临时管线永久回迁至新建人行道下。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加快项目推进,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管线临时迁改方案及永久回迁方案。请项目业主完善以下内容:1.核实通信架空线路的弧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在满足规范的条件下优化杆高。2.建议通信管遒上杆采用管卡固定。3.核实拉线、吊线、杆路等的强度,必须确保杆路及线 路的安全可靠。4.各运营商的光缆采用共管敷设。5.过道路段的通信线路应安装限高警示标识。6.补充通信线路需要二次临时迁改的原因。7.补充说明通信管遒迁改的方式,是采取共沟共井还是共沟异井。建议采用共沟异井的建设方式,即采用与其他营运商 的通信管遒共沟敷设。8.补充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9.根据管孔数量合理设计电缆井。 南建纪要〔2018〕193号 投产项目
33 增加新风系统 由于该项目综合楼一、二层多联机空调系统原设计只对空调 系统进行设计,为弥补中央空调只能调节室内温度、无法排除室内浑浊空气的缺陷,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对中央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要求。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增加6套新风系统,矩形风管约500m2、配套动力电缆。请项目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将空调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建筑空调设计的范围、内容、说明等材料 补充完整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查。 南建纪要〔2018〕494号
34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项目(清川大桥-五象大桥)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金水建设有限公司


(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K4+450? K4+900段加固 由于设计单位对该边坡的处理推荐方案没有综合考虑经济上、技术上、景观上的因素,方案偏保守且投资偏大。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请项目建设单位南宁交投集团组织设计单位市政西南院,对接滨江环路二期工程建设单位市城投公司和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上海市政院,根据本次会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并充分分析边坡地质情况,对半山半岛潜在滑坡体边坡加固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结构安全的同时保证景观效果。4月17日前完善方案报市城乡建委及市规划局。 南建纪要〔2018〕125号 投产项目
35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标段抢险通道C铺装变更 存在潜在滑坡体边坡K4+450?K4+900段,需加固。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对亲水步道铺装样式的优化调整方案,即由原工字铺混凝土砖变更为人字铺陶瓷面混凝土砖。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后按规定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36 (桃园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亲水步道铺装变更的 需放缓坡解决邕宁梯级护岸与铺装平整度衔接问题。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对亲水步道铺装样式的优化调整方案,即由原工字铺混凝土砖变更为人字铺陶瓷面混凝土砖。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后按规定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37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岸工程护 10+000-0+2⑽段岸坡防渗加固处理事宜 为避免加载影响岸坡稳定,需对排水棱体进行优化,加强导渗和反滤措施。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 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岸工程护10+000_0+200段岸坡的排水棱体防渗加固方案。为避免加载影响岸坡稳定,需对排水棱体进行优化,加强导渗和反滤措施。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南建纪要〔2018〕173号
38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岸工程第V段基础处理事宜 对护岸工程第V段的基础进行处理。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对(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挢)护岸工程第V段的基础处理方案,即采用松木桩施工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完善报告文本,并复核计算后按规定深化、完善旅工图设计。
39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景观工程1标段五通庙范围绿道及L挡墙设计变更事宜 五通庙范围绿道及L挡墙外侧新增平台方案。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景观工程1标段五通庙现状挡墙外侧新增平台方案,即采用栈桥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40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景观工程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K4+450—K4+900段加固设计变更 对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K4+450—K4+900段加固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K4+450—1(4+900段加固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同时,由于该加固设计变更涉及景观工程重大立面调整,加固工程结构应结合景观工程进行优化,并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按规定报景观总控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总院通过后报市规划局审批。
41 (北岸)护岸工程设计变更 保证滨水步道的贯通,保证护岸的美观和整体协调。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为保证滨水步道的贯通,保证护岸的美观和整体协调,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对1#、2#、3#、4#、5#、7#箱涵出口增加花池设置。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复核配筋和型式,完善设计图资料,并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42 (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堤身美化事宜 需要对该段进行堤身美化。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堤身美化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南建纪要〔2018〕174号
43 (北岸:邕江滨水公 园东侧-三岸大桥)提升改造工程A区亲水步道设计变更 提升改造工程A区亲水步道。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邕江滨水公园东侧-三岸大桥)提升改造工程A区亲水步道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44 (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一期护岸工程桩号Y3+705—Y3+745段滑坡加固处理 需对该段进行滑坡加固处理。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勘察单位对滑坡体位置进行补充勘察,查明滑坡面位置及岩土层分布情况后完善方案,再按程序报市城乡建委论证。 南建纪要〔2018〕221号
45 (北岸:邕江滨水公 园东侧一三岸大桥)提升改造工程东盟美食城沿江岸坡处理方案 需对该段进行沿江岸坡处理。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邕江滨水公园东侧一三岸大桥)提升改造工程东盟美食城沿江岸坡处理及绿化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46 (南岸:清川大桥一五 象大桥)护岸工程(清川大桥一白沙大桥)标段相关工程问题 1.需在桩号护岸I段亲水平台内侧设置M7.5浆砌石挡墙以保留内侧现有坡面。
2.需对对护岸VI0+198.69—VI0+299.38段土地庙周边护坡轴线及桩位做局部调整。
3.增加雨水管涵。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1.补充完善设计变更依据说明;
2.原则同意在桩号护岸I段亲水平台内侧设置M7.5浆砌石挡墙以保留内侧现有坡面。请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绿植部分严格按照整体景观要求实施;
3.原则同意对护岸VI0+198.69—VI0+299.38段土地庙周边护坡轴线及桩位做局部调整,同时在土地庙下方新增C20混凝土挡墙。请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绿植部分严格按照整体景观要求实施;
4.经核实,该穿堤管在白沙堤路园建设期间已失去使用功能,于2006年3月采用M10水泥砂浆封堵。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已失去使用功能设施进行处置,无需增加雨水管涵等变更。
47 (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护岸工程邕江一桥一江滨医院段防浪墙栏杆变更 需对该段防浪墙栏杆进行变更。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护岸工程邕江一桥一江滨医院段防浪墙栏杆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1.补充详细的方案设计说明;
2.复核工程等级、规范标准以及堤顶高程计算成果;
3.补充移动式防洪墙设计以及移动式防洪墙高度;
4.复核栏杆横条间距及其安全性,补充连接、加工等详图,同时深化景观效果;
5.完善电气专业内容,避免重复施工。
南建纪要〔2018〕228号
48 (北岸:清川 大桥一五象大桥)景观工程二期Ⅱ标段(清川大轿一中兴大桥) 陈东港L挡墙基础垮塌部位加固处理 需对陈东港L挡墙基础垮塌部位进行加固处理。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同意专家组及与会单位的意见,即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二期Ⅱ标段陈东港挡墙L部位岸坡抗滑桩处理的方案。同时,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1.确保结构安全稳定下优化桩位、桩径;
2.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措施;
3.优化植物配置,以满足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整体景观要求。
49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阳光球场亲水步道增设挡土墙设计变更 需对阳光球场亲水步道增设挡土墙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阳光球场亲水步道增设挡土墙重 新填土、减缓坡度的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结合现状地形、现场情况及地勘资料,优化挡墙体型和排水设施,完善设计剖面以及基础换填的依据,并复核计算参数和计算工况。 南建纪要〔2018〕383号
50 (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河南水厂附近绿道借道设计变更 需对河南水厂附近绿道借道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河南水厂附近绿道借道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明确变更范围,并完善平面图的标注及尺寸;复核变更后的绿道是否满足通行要求。
51 (南岸:清川大挢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沙井冲排洪闸附近浆砌石护坡绿化设计变更 需对沙井冲排洪闸附近浆砌石护坡绿化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沙井冲排洪闸附近浆砌石护坡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并深化完善图纸。
52 (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应急抢险C通道设计变更 需对应急抢险C通道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鉴于该工程已实施,原则同意应急抢险C通道设计变更方 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变更依据,复核排水沟的排水能力。
53 (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十三分区一级驿站周边景观变更方案 需对十三分区一级驿站周边景观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该项目位于大沙田滨江广场上游西北方向一级驿站及周边的区域位置,受现状已完成的污水提升泵站变电箱影响,导致一级驿站及其大门出口通道与现状变电箱冲突,为此需对一级驿站位置及绿道线位进行变更调整。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 段十三分区一级驿站周边景观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后完善施工图设计。 南建纪要〔2018〕394号
54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水塘江桥 一滨江丽景花园银沙大道边景观设计方案 需对水塘江桥 一滨江丽景花园银沙大道边景观进行设计。 南建纪要〔2018〕148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建纪要〔2018〕148号文件要求,原则同意新增设计的形式将(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昼家文化广场与银沙大道之间的夹缝地纳入邕江项目景观工程建设。并根据南规函〔2018〕1588号文批复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上海市政院审查。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水塘江桥一滨江丽景花园银沙大道边景观设计深化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后完善施工图设计。
55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十四分区景观变更方案 需对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十四分区景观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该项目原设计中的游步道、绿道、停车场、绿化种植面等完 成面标高为80.00—85.00米,而相邻拆违建绿段的绿道标高为 78.10米左右,造成两段高差过大,绿道及地形不能顺接。为实现上位规划的要求沿江绿道全线贯通的目标,对十四分区内的绿道、游步道、停车场、竖向标高、绿化等作出变更调整,且调整方案也取得邕江总控单位上海院审核。经与专家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十四分区景观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完善。
56 (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景观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半岛半山潜在滑坡体边坡景观进行设计。 南规函〔2018〕1613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规函〔2018〕1613号文批复意见,建设单位组织设 计单位对该段潜在滑坡体边坡景观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上海市政院审查。经与会专家组及各部门论证,设计单位需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南建纪要〔2018〕438号
57 (北岸:清川大桥五 象大桥)一期景观工程和滨江环路一期场地交叉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滨江环路一期场地交叉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一期景观工程英华桥头区域红线与市城投公司的滨江环路红线重叠,场地移交后,该区域原景观设计未能按施工图执行,现设计单位已对该区域进行调整。经与会专家组及各部门论证,原则同意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一期景观工程和滨江环路一期场地交叉设计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地基检测,做好渗水截流措施;路基换填材料需从质量、经济性角度进行比选,择优采用。
58 远帆亭广场增设挡墙事宜 需对远帆亭广场增设挡墙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远帆亭广场增设挡墙方案。请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变更依据,核实挡墙后及墙下地基的地质情况,并根据现状地质情况,对地基处理方案进行比选,择优选用。 南建纪要〔2018〕448号
59 三角地块东南角落处增设挡墙事宜 需对三角地块东南角落处增设挡墙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三角地块东南角落处增设挡墙方案。请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变更依据,核实该处是否通行特殊车辆、明确洪水工况及设计标准、补充该挡墙的地质资料及边坡稳定性计算资料,并根据现状地质情况对地 基处理方案进行比选,择优选用。
60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护岸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上尧码头上游100m处现状大树保留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上尧码头上游100m处现状大树保留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70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7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将该设计变更的相关费用纳入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护岸工程建设成本。经现场踏勘核实,该项目已完工,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市城乡建委。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可行。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完善挡墙立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内容。 南建纪要〔2018〕483号
61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护岸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V段增设挡墙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护V段增设挡墙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8〕49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8〕49号文件精神,同意其分析结论和加固处理方案,所涉及的费用纳入护岸工程建设成本。经现场踏勘核实,该项目已完工,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市城乡建委。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护V段挡墙设计方案可行。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重新核算边坡稳定问题,加强现场监测。
62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护岸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VII段原港航 处基地趸船地牛增设挡墙设计变更事宜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22号文件精神,需对护VII段原港航 处基地趸船地牛增设挡墙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22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22号文件精神,同意将该建设项目纳入护岸工程建设内容,按照设计变更程序办理。经现场踏勘核实,该项目已完工,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市城乡建委。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栈桥和挡墙结合设置方案可行。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说明地锚数量减少的依据,复核抗倾覆稳定性验算结果,并核算抗拉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63 (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护岸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护10+347~0+458.5段挡墙变更事宜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8〕49号文件精神,需对护10+347~0+458.5段挡墙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8〕49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8〕49号文件精神,同意南宁交投集团拆除变形的生态挡墙并在原位置新建C20砼挡墙并设置截水沟等措施防护加固泵房基础,相关费用钠入护岸工程建设成本。经现场踏勘核实,该项目已完工,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市城乡建委。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挡土墙变更方案可行。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核算边坡的稳定性,增加对水厂泵房的变形监测,确保整体结构的稳定。
64 (南岸:清川大桥-五象 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阳光球场改停车场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阳光球场改停车场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142号及南规函〔2018〕1354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142号文件精神及南规函〔2018〕1354号文件相关批复,设计单位对阳光球场改停车场设计变更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经与会各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南建纪要〔2018〕487号
65 (南岸:清川大桥-五象 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北大桥上游1000米范围内堤外园林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北大桥上游1000米范围内堤外园林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由于西园段未能完成征地,导致该区域无法按原施工图实施,设计单位根据市规划部门现场踏勘后提出对江南大道与防洪堤之间现状杂乱无章的绿化带进行优化改造。经与会各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优化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变更依据以及变更前后费用增减相关说明及经济性分析;核实变更后取消停车场的相关说明。
66 (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北大桥)清川大桥下游450米绿化设计变更事宜 需对清川大桥下游450米绿化进行设计。 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40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该区域原不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红线范围。根据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340号文件精神,把该区域纳入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为保持沿江立面效果统一,需重新进行深化设计调整,目前设计单位已根据南规函〔2018〕1826号文件批复意见完成深化设计方案。经与会各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清川大桥下游450米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坡面施工、养护措施说明。
67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桃源大桥一滨江丽景花园)标段柳沙公园滑坡体对岸南岸广场附近区域段绿化提升设计方案问题 需对柳沙公园滑坡体对岸南岸广场附近区域段绿化进行设计。 南规函〔2018〕2176号、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南规函〔2018〕2176号文件精神,设计单位完成了柳沙公园滑坡体对岸南岸广场附近区域段绿化提升设计方案,并通过上海市政总院的审查合格。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绿化提升方案。 南建纪要〔2018〕513号
68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段)中兴大桥一高压线塔1000米提升示范段优化变更事宜 需对中兴大桥一高压线塔1000米提升示范段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及南规函〔2018〕2174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市规划局、市林园局现场踏勘要求重新梳理优化景观设计及南规函〔2018〕2174号文件精神,设计单位已完成图纸的深化设计。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绿化提升方案。同时,请设计单位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69 (南岸:清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段)清川大桥一中兴大桥绿化优化变更 需对清川大桥一中兴大桥绿化进行设计。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 市城乡建委 根据市规划局、市林园局现场踏勘要求,对局部景观节点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强化节点的功能性及景观性,确保整体景观效果美观统一。目前设计单位已对该段进行梳理并完成该段的深化设计方案,并通过上海市政总院审查合格。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绿化提升方案。同时,请设计单位进行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