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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重大项目设计变更信息表
发布日期:2019-11-08 09:42     撰稿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 变更原因 批准单位 变更结果
1 邕江滨水公园提升工程(北岸)景观工程增加亮化、 监控广播管线预埋设计变更事宜 邕江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第二十六次例会会议精神 鉴于先行批复的亮化管线仅按功能性照明用电负荷进行设计,而后期批复的亮化专项照明设计中调整增加了景观性照明内容,灯具种类、数量及用电负荷都设计中调整增加。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将亮化、监控广播管线预埋以设计变更形式纳入邕江滨水公园提 升工程(北岸)项目建设成本。
2 邕江滨水公园提升工程(北岸)景观工程增加水工 建筑夜景亮化设计变更事宜 11月15曰市领导检査邕江指示精神及12月7日邕江综合整治2018年第三十一次例会要求 原则同意选用原景观照明货物采购清单中的灯具灯型,选用数量和布置方式按照公园已完工建筑亮化效果设置。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将增加水工建筑夜景亮化设计方案交由市规划局及上海市政院审查,批复同意后方可报我委备案。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选用原景观照明货物 采购清单中的灯具灯型,选用数t和布置方式按照公园已完工建。
3 邕江综合整治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一五 象大桥)景观工程(清川大桥一北大桥)北大桥上游800米范围内绿道设计变更事宜 南规纪要〔2018〕78号文件精神“建议绿道荷载为20t,未建绿道可采用不透水材质” 该变更区域为北大桥上游800米范围.根据南规纪要〔2018〕78号文件精神“建议绿道荷载为20t,未建绿道可采用不透水材质”,故将原备案图纸的绿道悬挑区段调整为路基回填土分层碾压,道路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形式,绿道面层由彩色琨凝土调整为 全线统一样式的暗红色彩色沥青。 市住建局 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大桥上游800米范围内绿道由彩色混凝土调整为全线统一样式的暗红色彩色沥青的设计方案。
4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掙:淸川大桥一 五象大桥)一期观丁程提升设计变更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69号、南规函〔2016〕2800号、南规函〔2016〕2874 号、南规函〔2016〕2875 号、南规函〔2016〕2871号文件精神 由于一期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已获市规划局批复(南规函〔2016〕1071号、南规函〔2016〕1072号),施工图已完成备 案。根据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6〕369号要求及市规划局重新批复方案(南规函〔2016〕2800号、南规函〔2016〕2874号、南规函〔2016〕2875号、南规函〔2016〕2871号),设计单位完成了深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经邕江综合整治岽观总控单位上海市政总院确认通过。 市住建局 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一期I标 葫芦鼎大桥一五象大桥、一期Ⅱ标凌铁大桥一葫芦鼎大桥可行。
5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蒲庙大桥-邕宁水利枢纽)定甲村滑坡段处理问题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D标下游第10-11区范围约有70米绿道区域受江水浸泡的影响,绿道基底出现纵向开裂和滑坡现象。为避免发生地质灾害,2018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召开现场会,并提出紧急临时水泥土搅拌桩加固处理方案,但滑坡现象仍持续发生。12月13日建设单位再次组织参建各方及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分析,现场要求对该段进行地质勘察,并根据地勘资料提出处理方案。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蒲庙大桥-邕宁水利枢纽)定甲村滑坡段采用抗滑桩处理方案。
6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北岸:三岸 大桥-蒲庙大桥)B工区小花园别墅后增加挡土墙设计问题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该区域与绿道衔接处已完成景观绿化施工,现状由用地红线边缘放坡至绿道,边坡陡峭。为防止边坡产生滑坡、塌方,经参建各方现场踏勘,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报告出具增设挡土墙的设计对比方案。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北岸:三岸大桥-蒲庙 大桥)B工区小花园别墅后采用方案三的单层挡墙处理髙差的方案,挡土高度约0.6-1.9米。同时,请项目建设单位综合考虑专家组采用仰斜式挡土墙方案的意见,并根据部门意见做好增设 挡墙后的景观恢复,完善坡顶的排水措施。
7 靑秀山森林植物园竹园工程一景观及配套 服务设旅工程设计变更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项目小卖部和综合服务大厅为一层建筑,由于存在淤泥软弱 层,原设计采用放坡挖除淤泥至持力层的地基处理方式(放坡开挖至7米深)?因设计单位未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小卖部和综合服务大厅两側紧靠山体及园区道路,导致无法放坡开挖,需进行 基础变更。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间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采用CFG桩进行地基处理的设计变更方 案.请设计单位进一步核实建筑物周围地质稳定性。
8 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路西一里-丽园小区)绿化工 程增加通和路、博萃桥和荟贤桥周边绿化设计变更事宜 《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农院路改造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4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路西一里~丽园小区)初步设计的 批复》(南发改城市〔2018〕43号)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农院路改造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4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路西一里~丽园小区)初步设计的 批复》(南发改城市〔2018〕43号)等文件确定:农院路改造工 程(秀灵路西一里~丽园小区)道路红线内部分(含道路红线投影 范围)由市本级财政多渠道筹措建设;道路红线外校园路C不包 括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路西一里~丽园小区)到路红线投影范 围〕部分由广西大学出资建设。另根据广西大学《关于优化〈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西一里~面园小区)> 项目设计的函》,建设单位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按广西大学要求补充完善广西大学校院内通和路、 博萃桥和荟贤桥周边绿化的设计方案。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农院路改造工程(秀灵路 西一里~丽园小区)增加广西大学通和路、博萃桥和荟贤桥周边 空白地满铺马尼拉草的工程设计方案。请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及 部门意见优化设计变更方案,按《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 版)、《广西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标准》和《南宁 市市政风景园林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哲行规定》补充现状 图、竖向地形设计图、绿化排水及海绵绿地设计图等,并达到施 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另将涉及广西大学出资建设的设计文本与市级财政出资建设的设计文本分开各自独立成册,以便今后的图纸 备案、工程结算及资料存档。
9 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变更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8〕19号、南重点办纪要〔2018〕 109号和南重点办纪要〔2018〕127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8〕19号、南重点办纪要〔2018〕109号和南重点办纪要〔2018〕127号确定事项,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受周边房屋征拆影响导致部分路段挡墙及人行道平面位 置调整,同时受东西向快速路工程高架桥?道、涉及铁路用地及 地下管线等影响,导致部分原绿化设计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需进行绿化工程设计变更。为此,建设单位南投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完成了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并报审。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报审的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10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造二期工程(安吉大道立交一 三岸大桥北)一标K1+460?K2+440段设计图纸变更的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9〕9号文件精神 该项目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分别由两家设计单位共同完成, 由于设计过程中存在衔接漏,导致双方施工图设计中均未考虑该 段辅道和桥梁段的土石方及附属等工程数量,且原施工图设计路 面工程数量表中未列计引桥、四条立交辅道和连畴路地面层交叉 路口的路面工程数量。经建设单位与市财政局对接核实,以上变 更内容为设计缺漏,不属于清单漏项。 市住建局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9〕9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请建 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注意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要与已完工的工程重叠。
11 美泉路二期工程边坡塌方增加支护设计变更的事宜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该工程目前已完成K1+816.5-K2+420段路基土石方施工, 边坡也按设计要求放坡成形。由于Kl+940~K2+060段为二级高边坡段(每级8米高)土质大部分为全风化泥质粉砂岩,且2018 年下半年雨水较多而且强度大,导致此段边坡出现大面积垮塌,坡顶距离高压电杆约3.5m,距离民房7~15m,严重影响了高压 电杆及居民楼房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 为确保高压电杆及居民楼房的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即采用桩板墙对边坡进行支护。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补充稳定性计 算书,完善排水、绿化设计,并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第三点的第(一)点的要求,补充勘察、设计单位书面认可材料。
12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滨水公 园东侧-三岸大桥)提升改造工程孔庙节点临江绿地及台阶广场提升优化设计变更方案的事宜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353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353号文件精神,对孔庙节点已实施的临江安排绿化整体效果,设计单位重新对原现场绿化及硬质景观效果、景观视廊视线植物梳理、绿化场地平整、场地排水等进行进一步优化并完成优化方案。并按照南建纪要〔2018〕230号文件精神优化完善方案内容及依据。经核实,该项目已完工,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我委。 市住建局 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孔庙节点 临江绿地及台阶广场提升优化设计方案可行。
13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桃源大桥-滨江丽景花园)标段凌铁大桥-亭子滨江公园分段电气给排水工程设计变更的事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6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6号文件精神,亭子码头供水、供电管道由广西金水公司负责预埋,相关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根据南宁聚泽公司要求,需增加趸船及游艇使用管线数量,并预埋到指定位置。 市住建局 经与会单位及专家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凌铁大桥-亭子滨江公园分段电气给排 水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14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昆仑大道立交:那考河过水箱涵支护的问题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根据原设计要求,该项目那考河排水箱函基槽采用放坡开挖, 开挖深度约9米,原地面复核时发现原地面新增1.5-3米的建筑 垃圾,导致箱函开挖深度增至12米。在放坡开挖施工的过程中, 由于遭受连日的强降雨,导致坡体滑塌,裂缝延伸至项目用地红 线外的金硕二手车市场场坪,同时裂缝有继续延伸的迹象,且危及与之交叉已完成的水泥搅拌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 为消除隐患,经专家组讨论及与会部门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基坑支护方式采用放坡+拉森钢板桩支护。
15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昆仑大道立交:那考河过水箱涵进口端处理的问题 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 根据原设计要求,该项目的那考河排水箱函入水口处设置一八字墙用于支挡FB匝道路基填土,其他维持进水口现状不变,基坑开挖深度约12米。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场地地质情况较差,且土体夹杂较多建筑垃圾,雨季过后基坑顶出现不同程度地表开裂情况,裂缝延伸至红线外的金硕二手车市场场坪,且有继续延伸的迹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 为消除隐患,经专家组讨论及与会部门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取消原设计混凝土八字墙,采用放坡+抗滑桩支护。项目±主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 步优化设计,尽量降低成本。
16 高棠路(壮锦大道一南建路)工程涉及沙棠街规划调整交叉口位置相关变更事宜 《关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富宁片区FN-07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南府复〔2018〕77号)文件精神 根据《关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富宁片区FN-07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南府复〔2018〕77号)文件精神,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编制了涉及沙棠街规划调整后交叉路口的设计变更方案。 市住建局 经专家组讨论及与会部门研究,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 将现状高棠路(壮锦大遒一南建路)工程涉及沙棠街交叉路口、 排水、绿化、交通等工程根据《关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富宁片区 FN-07 (江南公园)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的最新规划进行调整。
17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江南公园站排水管线迁改施工图变更事宜 南轨道办纪要〔2018〕34号文精神 由于设计前期物勘资料不准确,在轨道站点排水迁改设计过程中设计将原d1500排水管截断,导致目前下雨时轨道五号线江南公园站大董积水。 市住建局 根据南轨道办纪要〔2018〕34号文精神,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即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增加d1500mm雨水管连接白沙壮锦立交站南北两侧雨水管的方案。
18 南宁市三塘河支流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变更迁改方案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8〕33号文精神 由于三塘河整治工程将原来河段改道,导致原红星支流周 边的部分水利设施丧失水源而无法进行灌溉,对周边村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 市住建局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8〕33号文精神,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印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灌溉功能恢复及输水管穿越那拌路、蓉茉湖路及长虹路的方案。
19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中兴大桥至北大桥堤岸立面涂鸦墙亮化 问题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及南规纪要〔2018〕440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规纪要〔2018〕440号文件精神,要求增加涂鸦墙区 段夜景亮化方案,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文件原则同意对涂鸦墙进行灯光亮化。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中兴大桥至北大桥堤岸立面涂鸦墙亮化方案,洗墙灯 具体功率与色温应根据现场测试来进行对比确定。
20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亭子冲桥和水塘江绿道桥亮化问题 南规纪要〔2018〕440号、南规纪要〔2018〕450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规纪要〔2018〕440号、南规纪要〔2018〕450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沿江面亮化景观效果,设计单位对亭子冲桥和水塘江绿道桥进行了亮化优化提升。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 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亭子冲桥和水塘江绿道桥的亮化提升方案。同时,请项目建 设单位根据专家组和部门意见组织设计单位补充灯具安装的大样图;及补充说明原有配电箱预留回路的配置情况,如整定电流、 漏电保护电流等。
21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置家棚文化广场建筑亮化问题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及南规纪要〔2018〕440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规纪要〔2018〕440号文件要求,对疍家文化广场沿江亮化效果进行提升,并获市规划局批复(南规函〔2019〕186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文件同意。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南岸 清川大桥-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疍家棚亮化方案。
22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提升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灯光亮化工程冬泳亭等设计变更事宜 南规纪要〔2018〕44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文件精神 根据南规纪要〔2018〕44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 议纪要〔2019〕22号文件精神,设计单位对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 利用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灯光亮化工程冬泳亭、洋关码头(遗址展示点)、古城墙、冬泳亭纪念广场灯光亮化方案进 行优化完善,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南规函〔2019〕187号、南规函〔2019〕189号)。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茚门论证,原则同意设 计单位提出的(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灯光亮化工程冬泳亭、洋关码头(遗址展示点)、古城墙、冬泳亭纪念广场灯光亮化方案。
23 邕江综合整治沿岸灯光亮化工程(清川大桥一三岸大桥)2标段永和大桥设计变更事宜 南建纪要〔2018〕666号文件精神 该项目在建设中发现永和大桥的灯光设计存在漏项,即桥拱 部分像素灯设计仅为单面,而实际效果图桥拱上下游双面均有像素灯。为确保达到效果图效果,永和大桥的像素灯需按双面进行设计。 市住建局 根据南建纪要〔2018〕666号文件精神以及与会专家组、部门讨论,原则同意补充(清川大桥一三岸大桥)2标段永和大桥缺失面像素灯。
24 现有高速公路改造一期工程一邕武路立交工程与沙江河支线交汇段边坡处置问题 南水环指建纪〔2019〕17号文件精神 该项目在东环快速路DK5+412处为涵洞,该涵洞与沙江河支线一个起点顺接,根据原设计方案,出水口设计八字墙支挡道路侧填土。由于河道两边土质差,边坡出现塌方并涌入河道,污染 河道水质。纵横时代公司桉南水环指建纪〔2019〕17号文件精神“请纵横时代公司立即组织施工变更方案技术论证,待确认 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组织召开了该段边坡支护方案专家论证会,但未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相关程序上报市住建局,现已完成重力式挡墙的施工。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设计单位提出的采用重力式挡墙与河道挡墙顺接方案可行。
25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昆仑大道立交涉及大嘉汇等单位出入问题 南重点办纪要〔2019〕4号文件精神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立交建成后附近的大嘉汇建材家具 城、中石化加油站、兴宁区消防大队、金桥二手车市场等单位只 能从辅道FB进出,由西往东方向进入需要绕行3公里。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9〕4号文件精神“同意采用对现状匝道进行改造的方案,由项目业主纵横公司按设计变更程序完善手续后实施”现纵横公司将匝道改造方案报送我局进行审查。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从现状兴桂路(原二塘收费站匝道)顺着大嘉汇边坡布线,接入大嘉汇停车场便道的方案。
26 心圩江泵站、可利江泵站厂区围墙基础设计变更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9〕57号文件精神 心圩江泵站红线内外存在2.2m的高差,可利江泵站红线内外存在2.6m的高差。心圩江泵站、可利江泵站红线外分别与滨河路规划用地、农科院用地相邻,无法进行放坡处理。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9〕57号文件明确的“项目业主建议将心圩江、可利江泵站围墙由原设计的立柱下扩大基础变更为毛石砌筑基础,共计增加造价约240万元。由项目业主按设计变更程序程序 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涉及增加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现建宁水务公司将变更方案报送我局进行审查。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心圩 江、可利江泵站厂区围墙取消原设计图立柱下扩大基础,变更为毛石砌筑基础。
27 老口泵站、心圩江泵站及可利江泵站钢平台深化设计变更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9〕57号文件精神 老口泵站、心坪江泵站及可利江泵站锏乎台需待设备尺寸确定后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9〕57号文件 明确的“项目业主根据已采购设备的具体参数委托设计单位完 成了二次深化设计,心圩江泵站增加费用约100万元,可利江泵 站增加费用约95万元,老口泵站增加费用约90万元。由项目业 主按设计变更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涉及增加费用纳入项目 建设成本”,现建宁水务公司将钢平台二次深化设计方案报送我 局进行审查。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老口泵站、心坪江泵站及可利江泵站钢平台深化设计方案。
28 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管线工程过江钢管内防腐设计变更的事宜 南重点办纪要〔2019〕54号文件精神 根据原设计,过江钢管内防腐采用水泥砂浆衬里,但是附着在管壁上的砂浆层容易产生裂缝或脱落,影响工程质量。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9〕54号文件明确的“项目业主南宁建宁水务 集团公司建议过江钢管内防腐材料由水泥砂浆内衬防腐变更为熔融结合环氧粉末涂料。由项目业主按变更程序将变更方案报市住建局组织论证,论证通过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涉及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现建宁水务公司将变更方案报送我局进行审查。 市住建局 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结合浙江省台 州引水三期工程、四川观景口水利枢纽压力铜管项目、重庆观景口水利枢纽引水工程的成功案例提出的管线工程过江钢管内防 腐材料由水泥砂浆内衬防腐变更为熔融结合环氧粉末涂料。
29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 大桥)葫芦鼎大桥下游堤身亮化提升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 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件精神 邕江南岸葫芦鼎大桥下游堤身长约500米绿化植物长势较 差或无种植中高层植物,堤身裸露严重.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 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明确的“请设计单位调整南岸 大堤灯光亮化方案,结合南岸大堤的实际建设条件,重新考虑选 择措施较简单、投资相对低廉的方式进行灯光亮化提升”,广西 金水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文件精神完成了设计方案并获自 然资源局批复。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109 号文已明确“对于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22号、〔2019〕71号)、本次邕江夜景亮化提升所涉及的建设 内容及拆违建绿工程夜景亮化的后续实施问题,原则同意以设计变更的方式纳入原项目实施”。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葫芦鼎 大桥下游堤身亮化提升设计变更。
30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 大桥)灯光亮化工程夜景亮化提升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 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件精神 该段沿江原有大树、植物组团缺少亮化且色彩单一、缺少颜 色变化。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明确的“原则同意邕江滩涂公共绿地亮化提升采用方案二实 施?请各相关业主按照提升计划和会议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下步工作,请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把关并做好技术指导”,金水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文件精神完善了设计变更方案并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邕江综 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一五象大桥)灯光亮化工程夜景亮化提升设计变更。
31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滨水公园东 侧一三岸大桥)亮化效果提升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 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件精神 该段沿江植物组团色彩过于单一、无特色,无法突出重要夜 景景观。青秀山旧码头、孔庙前广场、青山平台及三座绿道桥亮 化效果不佳.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71号文明确的“原则同意邕江滩涂公共绿地亮化提升采用方案二实施。请各相关业主按照提升计划和会议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下步工作,请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把关并做好技术指导”,金水公司组织 设计单位按上述文件精神完善了设计方案并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 市住建局 经与会专家组及部门论证,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邕江综 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滨水公园东侧一三岸大桥)亮化效果提升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