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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第四季度重大设计变更统计
发布日期:2022-04-20 09:09     撰稿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 批准单位 变更结果 会议纪要

(文号)

备注
1 该工程道路桩号K0+780-K0+920段及K1+780处分别与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黎塘-南宁管道及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南宁管道存在交叉。原施工图设计(2014年备案)中道路采用设置两道永久保护箱涵跨越输油管道。经项目建设大单位与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对接,中石化南宁站搬迁及配套管道迁改工程拟对横穿蓉茉大道的既有输油管道迁改后将沿蓉茉大道北延长线东侧敷设,不再与蓉茉大道存在交叉。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0〕164号精神,进行变更。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柳南高速—凤岭北路延长线)工程与既有中石化输油管道交叉段相关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0〕164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22号
2 (一)铁路货场部分调整
因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已明确不能采取顶管方案下穿货场,导致电力管道于南宁南货场截断,为保证项目投入使用后,周边地块电力输送。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15号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二)因施工红线调整,完善周边路网衔接
项目因前期工作中强电工程未能及时跟随项目施工红线图进行修订,供电局及铁路部门要求一并进行路口管道布设,完善周边路网预埋设施,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125号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规划四路)项目工程10KV电力管道配套工程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5号
重点办纪要〔2021〕125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18号
3 在本标段22区、26区分布有坡沙坡村,面积约为5200,分布在山坡上,高差约有几十米。在28区、31区分布有南洲村,面积约为5800,靠近邕江边。在原备案施工图中此处为保留农用建筑区域,无任何景观内容。根据《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现场会议纪要》(南规纪要〔2018〕253号)文中第三大点:“在原批复景观方案中,坡沙坡、南洲村处为保留部分建筑,根据2018年5月6日市规划局召开的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三岸大桥-蒲庙大桥现场对接会议精神,要求拆除坡沙坡、南洲村处全部建筑,请设计单位尽快补充拆除区域景观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精神,结合现场勘查,提出如下案:根据周边花田区域植物品种为三角梅,为保障实施后效果和花田区域保持一致,在南洲村种植三角梅。坡沙坡因在灵龟山坡面上,不适合花田植物的实施,在此区域种植马尼拉草对山体进行覆盖。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坡沙坡和南州村征拆后增加景观及绿化设计变更 南规纪要〔2018〕253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59号
4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提出,合景天汇广场别墅区住户反映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震感和噪音,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经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组织专家论证,认为高等级减震扣件和钢轨谐振器方案技术合理可行,能有效减少对合景天汇广场别墅区住户影响。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平良立交站-那福路站区间轨道型式设计变更 南轨道办纪要〔2020〕22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58号
5 洪运路(海城路-国凯大道)工程地道工程2-4道段原设计采取线路加固顶进框架施工。根据宁铁纪要〔2020〕44号、南重点办纪要〔2020〕182号精神,项目业主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洪运路下穿沙井站2-4道施工方案由预制顶进施工改为断道明挖原位现浇施工;为保证铁路货运的正常运行,在断道后的沙井站2-4道西侧站台增设过渡货物雨棚,并新建2间砖混结构办公室。 洪运路(海城路-国凯大道)工程-地道工程(2-4道)设计变更 宁铁纪要〔2020〕44号
南重点办纪要〔2020〕182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65号
6 该污水主干管工程部分管线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受施工场地及周边建筑物等各方面的影响,需变更部分设计管线。根据南水环指建纪〔2021〕53号精神:“原则同意三塘镇兴工北路(天德路-昆仑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变更。” 三塘镇兴工北路(天德路-昆仑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设计变更 南水环指建纪〔2021〕53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65号
7 根据施工图设计,洪运路(海城路-国凯大道)工程配套综合管理用房位于洪运路与国凯大道路口西北侧。因涉及占用规划环卫用地,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11号及南水函〔2021〕251号精神,项目业主将洪运路(海城路-国凯大道)工程综合管理用房选址及基础埋深进行调整,并变更新增相应附属设施。 洪运路(海城路-国凯大道)工程综合管理用房相关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1号
南水函〔2021〕251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66号?
8 南宁市市政管理处于2018年12月对该2号路桥梁进行检测,发现2号路桥梁支座有位移现象。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77号会议精神?? ,经与会专家论证及各部门讨论,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土体加固+新增承台桩基的方案。 南宁市昆仑大道南侧GC2009-3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2号路桥梁加固修复方案设计变更 重点办纪要〔2021〕77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241号
9 目前项目已进场施工,根据现场勘察发现,在工程施工红线范围内存在各运营商弱电通信管线,影响工程施工需进行迁改。 邕武路改扩建工程(高峰收费站-高峰森林公园北门)涉及弱电通信管线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49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69号
10 经参建现场勘查时发现,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弱电通信线路影响道路建设,需尽快进行迁改,根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管线迁改相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南重点办纪要〔2016〕90号)及南重点办纪要〔2021〕44号文件精神,进行迁改变更。 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项目涉及弱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相关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16〕90号
南重点办纪要〔2021〕44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475号
11 由于南宁市翠竹实验学校项目施工图于2017年完成设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08-2022年)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9〕88号)文件精神,项目如按原设计实施将不能满足新校园使用需求,为满足新校园的使用需求,需对南宁市翠竹实验学校智能化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变更。根据《落实强首府战略暨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第十九次协调例会纪要》(南重点办纪要〔2021〕56号)精神,为满足新校园的使用需求,原则同意智能化工程按市教育局审核后方案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智能化工程已按市教育局批复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 南宁市翠竹实验学校之智能化工程优化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56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530号
12 在邕宾路建设过程中,因项目需下挖及填筑高度较大,部分沿线单位无法经由原出入口直接进出邕宾路。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周边单位出行,富申公司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单位进行多次现场勘察,并与沿线单位对接沟通出入需求和要求,在满足用地的情况下,对沿线单位:烈士陵园北大门、高峰林场二塘分场、苗圃基地、钢管厂、二塘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塘煤矿厂区道路采用水泥砼路面,道路两侧根据高差和用地范围设置桩板式挡墙或重力式挡土墙进行支护。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64号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邕宾路上跨贵南客专立交桥工程增加沿线单位出入道路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64号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函
〔2021〕3595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1〕553号
13 由富申公司负责建设的邕宾路上跨贵南客专立交桥工程,属于2021年城建计划项目,需与贵南铁路同步实施,该项目与2020年3月底进场施工。目前施工过程发现辅道FD2?? K0+520-K0+720右侧边坡土质较差,边坡渗水较多,施工过程中受暴雨天气影响出现坍塌下陷现象,尤其对靠后排桩(HZ1-HZ27)处下陷较为严重,根据参建各方现场对接,鉴于本边坡已无法按原设计放坡,需进行专项整治。 邕宾路上跨贵南客专立交桥工程(FD2?? K0+520-K0+720)边坡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49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