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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设计变更统计
发布日期:2022-04-20 09:10     撰稿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 批准单位 变更结果 会议纪要
(文号)
备注
1 经现场勘查发现,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高压电力设施,为不影响道路建设,需尽快进行迁改。根据市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力设施搬迁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37号)、市重点办《落实强首府战略暨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第二十九次协调例会纪要》(南重点办纪要〔2021〕118号)、《市重点办关于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项目涉及电力线路迁改事宜的函》(南重点办函〔2021〕136号)等文件精神及《南宁市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申请表》审批同意,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项目高压电力设备迁改已采用实物补偿模式。现设计单位广西冠宇电力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电力设备迁移设计方案及预算,同时南宁市供电局已对电气部分施工图进行了评审。 轨道交通5号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项目涉及南宁市供电局110KV、10KV高压电力设备迁改工程土建部分设计变更 南府办〔2018〕37号
南重点办纪要〔2021〕118号
南重点办函〔2021〕136号
市住建局 待补充相关规划文件及明确费用分摊比例后备案 南住建纪要〔2022〕10号
2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用时7月,先后完成用地预审、征地拆迁、地勘、绿色建筑设计、环评、节能、水土保持、总平方案设计及审查批复、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审查批复、单体方案设计及审查批复、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公开招标等等各项前期工作。为确保中央资金能及时合理使用我院抓紧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分别于2017年4月19日基坑支护与土方工程、2018年4月门诊医技综合楼及地下车库正式破土动工。因项目周边的金宁路、金桥大道目前还未完成建设,红线外的堆土给我院项目基坑施工带来严重的影响。因地质属回填土质地疏松,基坑支护和土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接连遭遇长期雨季,造成现场红线外多次塌方影响了红线内施工。经设计、监理、过程跟踪审计等单位确认,需要对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经施工方、监理、审计整理,“8#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变更共计2项,分别是“东南角范围设计变更工程”和“设计变更新增加支护桩工程”,变更总造价增加约7513076.56元。2021年9月28日,上述关于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一期)工程变更事宜已获得市卫健委批复,同时该方案于2021年11月1日通过南宁市重点建设协调办公室协调会审议,因此变更论证。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八号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49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54号
3 大明山朝阳林区防火道工程部分滑塌点涉及大明山管委会高压电杆安全,根据南重点纪要〔2021〕162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投公司按应急抢险模式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处置。 大明山朝阳林区防火道工程AK1+360-AK1+413段左侧边坡塌方应急抢险工程 南重点纪要〔2021〕162号 市住建局 修改完善后再议 南住建纪要〔2022〕50号
4 根据南自然资函〔2022〕58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应江路道路竖向标高和设计速度调整有关意见的函》纪要精神,原则同意应江路道路竖向标高调整方案和设计速度调整。根据南宁市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结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原则同意应江璐整体速度由40公里/小时调整为50公里/小时,部分曲线段设计速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相关技术规范适当调整。 应江路工程道路竖向标高和设计速度调整设计变更 南自然资函〔2022〕58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45号
5 因工程建设需要,征用了自治区烈士陵园部分土地并拆除了部分围墙,纵横时代公司需对自治区烈士陵园围墙予以回建。 南宁市长路(快环-凤凰岭路)工程围墙工程方案论证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73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11号
6 南宁市324国道改扩建工程南百高速节点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因建设需要拆除uedbet体育平台:金陵镇兴贤村旧联坡相关饮水工程设施,为保障村民用水需要,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74号、南重点办纪要〔2021〕188号精神,同意由项目业主实施兴贤村旧联坡85户的生活饮用水接水工作及增加遗漏的19户居民户生活饮用水接水,由绿城水务公司根据兴贤村旧联坡实际情况编制接水方案。 南宁市324国道改扩建工程南百高速节点工程涉及绿城水务uedbet体育平台:金陵镇兴贤村旧联坡新表安装方案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74号
南重点办纪要〔2021〕188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52号
7 南宁市324国道改扩建工程(扶照—金陵镇)项目扶照收费站—金陵大桥段路基施工1、2标段有新敷设的供水管管道,对道路项目建设造成影响。由于现状供水管道埋深较浅,受道路标高调整影响,不具备包封条件,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178号精神,同意由项目业主纵横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迁改,施工图报市住建局组织论证、备案。 南宁市324国道改扩建工程(扶照—金陵镇)项目涉及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供水管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149号
南重点办纪要〔2021〕178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52号
8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纬三路K0+660-K1+265、K1+265-K1+773右幅污水管及K1+566过路污水管内径分别为1650毫米、1800毫米、1000毫米三种,管道埋深平均约14米,均采用人工顶管施工。根据设计图纸、勘察报告及现场开挖工作井,发现K0+725-K0+965、K1+205-K1+773段均为风化岩、砾岩,硬度很大,土质与设计、勘察报告相符。经现场在工作井口反复尝试人工开挖、水磨钻开孔等方法均无法破岩掘进。设计单位建议采用破岩式泥水平衡机械顶管施工。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64)号文件精神,同意由项目业主五投公司现场核实,把握控制好掘进长度,并按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规定完善变更手续后实施。 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纬三路、南北向支路1)相关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 64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09号
9 茶花园路东延长线工程(竹排冲茶花桥-中兴大道)由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和兴宁区,工程起点接长湖一茶花园路口,终点至东宁路,与中兴大道接顺,道路建设长度1947.116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15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需于2022年5月1日前达成东葛路-长路通车条件。根据全线设计文件,桩号K1+120-K1+200段为规划长路立交工程建设范围。为尽早实现本项目东葛路至清厢快速路桥底道路联通,市纵横时代公司建议将该桩号段建设内容以设计变更形式纳入本次实施范围,由于本项目招标时相关造价定额偏低,同时建议该段造价按现行定额及信息价计取,涉及费用约为421.59万元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2〕14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市纵横时代公司上述变更建议,并根据《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文件精神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南宁市茶花园路东延长线工程(竹排冲茶花桥-中兴大道)新增部分建设内容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2〕?? 14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27号
10 良庆区金钢水泥厂1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由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目前正进行桩基施工,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盘岭路段红线范围内涉及电信、移动、光电网络等弱电管线需进行迁改。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需先进行临时迁改,待道路完成施工后,再进行管道回建永久下地。具体迁改方案如下:
1、临时迁改方案为:在原有通信管线上方同路由临时架设一排架空杆路,将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原有通信线临时迁移到架空杆路上,避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并按原光缆回路重新割接连通,保证通信畅通,涉及费用约为268.6万元;
2、永久迁改方案为:待桥梁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回填主体后,在主体结构上(盘岭路东侧道路)依据原有管线资源配置回建弱电通信管道8管连接原有管道,并将架设在临时杆路上的通信光缆永久割接迁移至回新建管道内,涉及费用约为33.6万元。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1〕180号,由万町公司按照市财政局和市重点办相关会议纪要和文件精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迁改,市财政承担的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良庆去金钢水泥厂1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设计弱电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1〕?? 180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27号
11 110KV青岗绿文线、文华支线和220KV屯青线影响现有高速东环改造二期工程(三岸大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进行搬迁迁改。根据南府办〔2018〕37号精神,搬迁工程采用资金补偿方式的,对于预算费用在4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搬迁工程电气部分施工图由南宁供电局审核论证,土建部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备案。
迁改路由已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南自然资源〔2020〕4537号),迁改施工图已经南宁供电局审核论证。
现有高速东环改造二期工程(三岸大桥改造工程)项目涉及110KV青岗绿文线、文华支线和220KV屯青线搬迁工程 南府办〔2018〕37号
南自然资源〔2020〕4537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34号
12 市区高填方路堤增设护栏工程于2017年11月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图纸要求,江北大道(邕江二桥-石埠段)高填方段增设栏杆防护7457米,江南大道(三津村-水塘江)高填方段增设栏杆防护9947米,秀厢大道、厢竹大道、东州路、五一路北四里局部段高填方段增设栏杆防护共475米,共计17879米。经现场查勘发现地况发生变化,部分路堤被填平和原设计是平地路堤变成高边坡的情况,项目业主经与市市政园林局现场核实,需对如下地貌变化的路堤进行护栏变更。 市区高填方路堤增设护栏工程因地貌变化增加和取消部分护栏设计变更 重点办纪要〔2021〕180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24号
13 该项目经现场勘查发现,施工范围内有通信管线需进行迁改,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22〕9号文件及市财政局南财资金〔2021〕7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弱电通信线迁改工作,保证主体工程正常施工。 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人行天桥专项工程涉及弱电通信管线迁改设计变更 南重点办纪要〔2022〕9号 市住建局 原则同意 南住建纪要〔2022〕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