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11时40分许,在uedbet体育平台:X017县道7KM+500M(双定镇龙山村路段),韦x束驾驶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X017县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梁x朝驾驶无号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搭载梁x玉沿X017县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两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发生碰撞,造成梁x玉死亡、梁x朝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区政府批准成立了X017县道7KM+500M处“8·1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城区应急局牵头,政府办、交通局、交警一大队、公安分局、总工会等单位和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8月17日11时40分许。
2.事故发生地点:uedbet体育平台:X017县道7KM+500M。
3.事故涉及单位: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
4.伤亡人数:死亡1人。
(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5月24日,注册地位于uedbet体育平台:邕隆路147号,法定代表人为梁x邦。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销售:砂石、水泥制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事故车辆情况
1.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所有人为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地址:uedbet体育平台:邕隆路147号。
车辆保险情况: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保单号:PDZA202145060000xxxxx3;
商业保险保单号:PDAA202145060000xxxxx4,投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四)相关人员情况
1.韦x束: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男,1984年10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452731198410xxxxxx,住址:广西合浦县乌家镇丹田村委会移民村4—7号,准驾车型B1B2,驾驶证:452731198410xxxxxx,档案编号:45010076xxxx,初次领驾驶证日期是2003年2月24日,有效期至2025年2月24日;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452731198410xxxxxx,档案编号:45010002xxxx,初次领证日期是2008年9月2日,有效期至2027年8月17日。??
2.梁x朝: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男,1941年9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450111194109xxxxxx,住址:uedbet体育平台:双定镇英龙村龙山坡108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梁x玉:女,1943年1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450111194311xxxxxx,住址:uedbet体育平台:双定镇英龙村龙山坡108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8月17日11时40分许,在uedbet体育平台:X017县道7KM+500M处(双定镇龙山村路段),韦x束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的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X017县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梁x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搭载梁x玉沿X017县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两车行驶至事故地点,韦x束操作不当致使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时,韦x束车车头正面偏左部位与梁x朝车车头正面偏左部位发生碰撞,造成梁x朝、梁x玉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梁x玉于当日在南宁市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警一大队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展开事故救援和先期事故调查及处置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梁x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四、检验鉴定情况
(一)道路基本状况及天气情况
1.天气情况:晴。
2.道路情况:现场位于uedbet体育平台:X017县道7KM+500M(双定镇龙山村路段),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龙山村方向,西往双定镇方向。道路有中心虚线,同方向一股行车道,水泥路面完好、干燥,视线良好。道路未设立限速标志。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公路机动车限速度70km/h。
(二)有关检验鉴定情况
1.委托南宁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对梁x玉进行尸体检验鉴定检验结果:梁x玉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全身多处损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详见《南宁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梁x玉尸体检验鉴定书南公交技〔2021〕(尸)检字第238号)
2.委托南宁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无号牌五星公牛牌WXGN电动三轮车(电机号:HJY60V1100W511080055)进行车辆类型认定的检验鉴定,检验检测结果为:该无号牌五星公牛牌WXGN电动三轮车(电机号:HJY60V1100W511080055)属于机动车类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详见《南宁市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狮山车检〔2021〕车鉴字第888号》)
3.委托南宁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无号牌五星公牛牌WXGN电动三轮车(电机号:HJY60V1100W1511080055)进行静态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检测结果为:(1)该车行驶系功能有效;(2)该车制动系不合格;(3)该车照明信号装置不合格。(详见《南宁市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狮山车检〔2021〕车鉴字第889号》)
4.委托南宁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桂AP2671号乘龙牌LZ3311M5FB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GX5DF45LL701401)进行静态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检测结果为:(1)该车制动系功能有效;(2)该车转向系功能有效;(3)该车行驶系不合格;(4)该车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该车车身反光标识不合格,该车尾部标志板功能有效;(5)该车前下部防护装置及两侧防护装置功能有效,后下部防护装置不合格。(详见《南宁市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狮山车检〔2021〕车鉴字第890号》)
5.委托广西正廉司法鉴定中心对桂AP2671号乘龙牌及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进行车辆行驶速度鉴定,检验检测结果为:(1)事故前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的行驶车速约为60km/h;(2)事故前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的行驶车速不能作出鉴定。(详见《广西正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桂正廉司鉴〔2021〕痕鉴字第415号》)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韦x束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梁x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该事故的发生不起作用。
(二)交警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及责任划分意见:
韦x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
韦x束单方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韦x束承担全部责任。梁x朝不承担责任。梁x玉不承担责任。
(三)事故车辆单位履职情况
1.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已建立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已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并按制度组织驾驶员到公司面授培训学习和手机APP培训学习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已建立健全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开展车辆隐患排查。该公司制定有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表,并按计划组织车辆定期到广西万萍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二级维护检验。按照该公司对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的二级维护计划,该车在事故发生前,于2021年5月11日进行了车辆二级维护。广西万萍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已出具《车辆二级维护检验出厂质量保证卡》。事故车辆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驾驶人韦x束《机动车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车辆2021年3月已通过年审。
存在的问题:(1)编制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预案未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更新。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档案不完善,材料归档零乱,考核记录不全。
2.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龙响山石场:公司制定有车辆装载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存在的问题: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龙响山石场向韦x束驾驶的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提供石料,公司虽制定有相关装载要求,但在装载石料、过磅、出厂等环节,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龙响山石场对该车辆装载情况把关不严,导致车辆超载上路,货运装载源头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四)直接原因
韦x束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五)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X017县道7KM+500M处“8·17”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韦x束,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桂AP2671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建议由公安交警一大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经调查,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已建立健全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计划定期开展二级维护,该企业存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更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档案不完善,材料归档零乱,考核记录不全的问题与该起事故无因果关系。综上,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到位,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存在的问题建议由uedbet体育平台:应急管理局另案依法处理。
(三)经调查,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龙响山石场制定有车辆装载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该企业对事故车辆装载情况把关不严,导致车辆超载上路,货运装在源头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问题,建议移交武鸣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约见警示。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南宁联拉物流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公司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聘用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督促驾驶员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改进管理模式,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加强对所属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严防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龙响山石场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进出矿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防微杜渐,筑牢思想底线,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
??
uedbet体育平台:X017县道7KM+500M处“8·17”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