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石埠街道办事处)乡村建设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确保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制定了《uedbet体育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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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uedbet体育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2.?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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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dbet体育平台: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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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dbet体育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
大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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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安委〔2022〕1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矿山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为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1+3” 重点任务和城区党委、政府 “4+3” 工作举措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uedbet体育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实做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措施,确保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
1.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非煤矿山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非煤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主要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
2.边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安全设施设计情况。基建矿山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的型号购买、使用安全设备。
4.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是否查清开采境界内的溶洞,超前进行处理;节理、裂隙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是否采取加固等措施治理边坡。
5. 露天三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非煤露天矿山破碎系统、排土场(废石场)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要求编制有具体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和相关图纸;非煤露天矿山破碎系统、排土场(废石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并履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的手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自卸式汽车、叉车、挖掘机、推土机、铲装机等)等设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操作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和操作证等上岗资格证;是否存在使用农用车辆和报废车辆及专用机动车辆“以包代管”情况。
(二)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已关闭或停工停产的矿山要加强巡查,定期巡查,巡查记录要存档备查,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
3.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安全隐患。
4.严肃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采代建、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对非煤露天矿山开展破碎系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排土场(废石场)等三项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6.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对检查中发现超层越界、非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1日前)。城区应急局矿山股要结合节后矿山复产复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熟悉知晓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2022年2月20日前)。各镇(石埠街道办事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结合日常隐患排查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录入隐患排查系统上报,并在单位进行公示,要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6日)。要严格把好复产复工关,督促矿山企业在正式复产(复工)前开展全面自查,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填写《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附件2)。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中涉及露天矿山三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露天矿山三项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应急发〔2022〕2号)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31日)。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深化整治成效。
(五)“回头看”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城区应急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针对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隐患,要严厉处罚、责任到人;对发现排查整治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长效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城区应急局将持续开展强监管严执法,狠抓矿山安全生产,坚决打击矿山违法生产行为,紧盯安全生产关键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坚持“查隐患”、“查履责”并重,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倒逼矿山企业主动担责、主动履责,推动非煤矿山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属地管管责任,加强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与本地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现清单管理,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现场检查前要编制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明确有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现场检查时,必须对上一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保证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将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查报告失实的矿山,要约谈实际控制人(法人、主要负责人),责成其重新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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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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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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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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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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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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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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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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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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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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