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NCP21450107620300266 |
样品名称 |
泥鳅 |
购进日期 |
2021-06-01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 |
被抽样单位 |
uedbet体育平台:邓善利海鲜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恩诺沙星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 中心 |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至今日都未发现有因食用该当事人销售的泥鳅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后果的情况发生。同时当事人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且未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