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销售单位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旺志粮油店销售的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SC21450000622232360 |
样品名称 |
花生油 |
生产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型号规格 |
散装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南宁市旺志粮油店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南宁市旺志粮油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黄曲霉毒素B1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元整(?36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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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行为,进货、销售票据/记录/台账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