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鲁班农贸综合市场黄锦香销售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4日,对鲁班农贸综合市场黄锦香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10-24)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鲁班农贸综合市场黄锦香摊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10-24)共购进10斤,5.6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已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在销售前做好对产品查验进货合格记录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