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国内居民结婚登记
二、实施主体 县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四、申请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7、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辖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8、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本内容完整,每一页都需要有经办人的签章。如没有签章请回当地派出所补全);
9、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五、办理时间及时限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六、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不收取费用
八、办理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有效常住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丧偶的,须注为“离婚”或“丧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机关提供表格)。
(二)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第一页以及本人信息页(有记录的正面和反面);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具体复印要求以婚姻登记处告知为准)。
(三)照片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新阳路225号区妇幼婚育中心三楼
uedbet体育平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3131232(语音服务)
3187313(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