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8〕6号)要求,依据《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行政执法权力 类别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1.拟处责令停产停业; | |
2.拟处吊销许可证; | |||
3.拟对公民个人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5000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0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30000元以上罚款的; | |||
4.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 | |||
5.影响较大的涉外案件; | |||
6.其它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 | |||
2 | 行政强制 | 1.查封、扣押财物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 |
2.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联系人:黄曼妮,联系电话:280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