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2日
附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wps